近日,市經委、市三電辦、市水泥協會聯合召開我市部分水泥企業負責人會議。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單位產品超限額使用能源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08〕160號)文件精神,本著寬嚴適度、便于操控原則,確定了重慶市水泥單位產品電耗限額標準為:新型干法窯每噸水泥綜合電耗120度;機立窯每噸水泥綜合電耗9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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