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從廣州市消委會獲悉,近年來,因水泥及其制品質量低劣,造成工程事故而致人員傷亡的投訴逐漸增多。從去年12月至今年7月,增城市消委會投訴站接到8宗水泥質量問題的投訴,其中7宗都是投訴中新某建材商店出售假冒劣質水泥問題。經過消委會調解,消費者獲賠43500元。
據介紹,去年12月、今年1月、4月分別有五位消費者到中新某建材商店購買“金某牌”水泥建樓房。消費者使用該店銷售的“金某牌”水泥后,在規定時間內,發現水泥不能凝固。其中消費者陳某、毛某、關某把有問題的水泥送到廣州市某研究所進行檢測。經檢測鑒定,所送檢水泥屬不合格產品。而“金某牌”廠家也派公司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觀察和取樣檢驗,鑒定為假冒“金某牌”水泥。
從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消委會的調解幾乎進行了半年。該廠家日前終于和消費者達成調解協議,中新某建材商店同意給消費者陳某、毛某、關某、程某作出賠償,賠償總額為43500元。
據介紹,去年12月、今年1月、4月分別有五位消費者到中新某建材商店購買“金某牌”水泥建樓房。消費者使用該店銷售的“金某牌”水泥后,在規定時間內,發現水泥不能凝固。其中消費者陳某、毛某、關某把有問題的水泥送到廣州市某研究所進行檢測。經檢測鑒定,所送檢水泥屬不合格產品。而“金某牌”廠家也派公司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觀察和取樣檢驗,鑒定為假冒“金某牌”水泥。
從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消委會的調解幾乎進行了半年。該廠家日前終于和消費者達成調解協議,中新某建材商店同意給消費者陳某、毛某、關某、程某作出賠償,賠償總額為4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