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挖空心思逃避執行,竟通過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隱藏、轉移財產,意圖金蟬脫殼,最終被法院慧眼識破。宜昌中院順利執結該起標的額達4000余萬元的惡意逃避執行案件,有力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助力全市營商環境向上向好。
土建工程現爭議 糾紛初起
2014年6月22日,某建設公司與某水泥公司簽訂《框架協議書》,約定某水泥公司將其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的2500t/d熟料生產線土建工程交由某建設公司施工,后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載明工程造價約6000萬元,工期約180天。然而工程竣工后,雙方就建設工期、竣工驗收、工程款結算與支付等問題發生爭議,后申請仲裁。2019年11月12日,宜昌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書,裁決某水泥公司向某建設公司支付工程款30869960.82元及利息。
因某水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某建設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轉移財產存僥幸 逃避執行
在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也未按規定報告財產后,執行法院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狀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不動產、股權等財產,且案涉建設項目用地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建設項目未辦理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無法處置變現,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
承建項目后發包方名下卻幾乎一無所有,正常生產經營卻無財產可供執行,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執行人員的注意。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和初步調查了解的情況,執行人員敏銳地意識到,該案可能存在通過設立關聯公司,隱藏、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情況。經過研判,執行法院成立了由執行局長牽頭的工作專班,從建設項目權屬和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狀況入手展開深入調查。
執行專班先后十余次派員前往被執行人所在地五峰,對案涉建設工程申報、審批、建設全過程,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狀況,與關聯公司之間的關系和財務往來等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基本掌握了某水泥公司實際控制人通過多家關聯公司,隱藏、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證據。
強制措施展威懾 順利執結
2020年8月17日至18日,執行法院組織二十余名干警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對被執行人某水泥公司的財務室進行了搜查,現場詢問公司財務人員,現場扣押、復印了相關財務資料;對關聯公司五峰某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某集團水泥有限公司名下6個銀行賬戶進行了凍結;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某水泥公司罰款50萬元,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鄧某某、實際控制人王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被執行人的態度發生了根本性轉變,愿意積極履行債務,并在8月21日向執行法院提交了還款計劃。后在執行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于9月9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之后,被執行人陸續支付了2320余萬元,后以各種理由延遲甚至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剩余1719萬余元。2022年6月,申請執行人某建設公司向執行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請求依法移送并追究被執行人某水泥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王某拒執罪。6月15日,執行法院向宜昌市公安局移送相關線索及證據。6月24日,執行法院對利害關系人異議舉行公開聽證,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參加。6月30日,被執行人將剩余執行和解款支付至執行法院,為這起持續2年半的執行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近年來,宜昌中院在嚴厲打擊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等失信行為的基礎上,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靈活采取執行舉措,加快案件執行進展,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法治營商環境建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