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了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達州某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篡改偽造在線監測數據逃避監管案
	
5月9日,達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重點排污單位達州某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3月25日,該公司窯尾排放的二氧化硫在線監測數據超標,為避免持續超標,該公司員工多次將窯尾在線監測設備調整到維護狀態,并通入氮氣,導致窯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含量在線監測數據長時間趨近于零值,干擾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七項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達州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