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使用和資質管理,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8年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使用和企業資質專項檢查的通知》(京建發〔2018〕452號)安排,2018年10月,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有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托建材檢測機構并邀請行業專家,對本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使用情況和企業資質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一、檢查情況
2018年對石景山、昌平、平谷、豐臺、海淀、延慶、密云、房山、通州、朝陽、順義、大興、懷柔13個區40個攪拌站(點)的原材料使用和企業資質進行了專項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抽檢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等六類混凝土原材料166組樣品進行質量檢測,檢測結果合格的為164組,抽樣合格率98.8%。根據檢測結果,發現2家混凝土攪拌站共計2組樣品檢測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其中,北京眾和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購使用由河北旭誠建材有限公司供應的XG-3標準型聚羧酸高性能減水劑(生產批號為20181011078)氯離子含量、由外加劑引入混凝土的氯離子含量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指標要求;北京潼潮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購使用由唐山旺達建材有限公司供應的S95級礦粉(生產批號為2018-10-18)燒失量(質量分數)的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指標要求(詳見附表)。
抽查企業資質情況,發現北京京鐵火車頭混凝土有限公司凈資產、設備、職稱及技術人員數量均未達到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要求。
抽查結果表明:各攪拌站(點)對混凝土原材料采購使用管理和企業資質條件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有了進一步提高,較為規范有序。原材料采購使用管理可追溯性較好,涉及企業資質方面的技術人員和設備的配備與企業生產能力較為匹配。
二、處理情況
針對北京眾和聚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潼潮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標準要求混凝土原材料的違法行為,已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后續將依法做進一步處理。
針對河北旭誠建材有限公司、唐山旺達建材有限公司向本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供應不合格混凝土原材料的違規行為,依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京建法〔2007〕722號)給予通報,并移送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北京京鐵火車頭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后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行為,已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對相關責任企業和責任人進行了記分處理。
三、有關要求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嚴格貫徹落實《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等有關法規政策和標準規定,查找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混凝土原材料采購使用管理和資質管理工作,確保采購和使用的原材料質量合格,技術人員和設施設備配備符合資質標準要求。凡近期采購了河北旭誠建材有限公司供應的聚羧酸高性能減水劑、唐山旺達建材有限公司供應的礦粉材料的混凝土攪拌站(點),要強化對原材料的進場驗收、復試檢驗等工作,發現不合格材料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確保混凝土原材料使用管理規范、有效。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依法履行混凝土生產使用監督管理的職責,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依法嚴格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原材料和資質管理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預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檢不符合標準要求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