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拌混凝土企業填報開工復核申請表,于9月14日前交到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混凝土分會。
二、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混凝土分會于9月15日前提出初審意見并報送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審核。
三、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并匯總,于9月16日前報市建委統籌審定。
四、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由市建委審定,于9月28日前在廣州城建網(www.gzcc.gov.cn)上公布。
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市建委網上公布結果進行批復。
六、混凝土企業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文件及擬定的工程運輸車輛行駛路線計劃向市公安局申請審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