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辦公廳5月5日出臺了《關于切實鞏固黏土磚瓦窯廠治理整頓成果的意見》。《意見》要求,全省各地必須嚴格執行關閉黏土磚瓦窯廠的政策,一旦發現涉嫌非法占用耕地或非法經營的人員,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一些地方黏土磚生產反彈,特別是以新型墻體材料的名義生產黏土磚的,一旦發現,監察部門要追究省轄市、縣(市、區)主要領導的責任。   
《意見》規定,在2009年年底前,河南省政府將對各省轄市進行目標考評,對工作落后的予以批評,并列為重點監控地區,采取暫停建設用地報批、核減建設用地指標等懲處措施。
此外,河南省政府還要求各地市要加大對黃河灘區磚瓦窯廠的整治力度,禁止黃河淤泥磚進入“禁實”區域銷售。對影響河道行洪安全的磚瓦窯廠及以黃河淤泥磚名義,在堤外取土生產黏土磚的磚瓦窯廠,一律拆除;對已經關閉的黏土磚瓦窯廠所占用的土地,及時進行復墾;所有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企業,必須按省發改委核準的生產工藝、原料及比例要求進行生產,并依法辦理手續。
《意見》規定,在2009年年底前,河南省政府將對各省轄市進行目標考評,對工作落后的予以批評,并列為重點監控地區,采取暫停建設用地報批、核減建設用地指標等懲處措施。
此外,河南省政府還要求各地市要加大對黃河灘區磚瓦窯廠的整治力度,禁止黃河淤泥磚進入“禁實”區域銷售。對影響河道行洪安全的磚瓦窯廠及以黃河淤泥磚名義,在堤外取土生產黏土磚的磚瓦窯廠,一律拆除;對已經關閉的黏土磚瓦窯廠所占用的土地,及時進行復墾;所有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企業,必須按省發改委核準的生產工藝、原料及比例要求進行生產,并依法辦理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