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環保廳陜環函[2009]93號文件精神,寶雞市環保局根據2009年環境執法工作安排,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以“保增長、促減排、防反彈,促治理”為主題的春季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寶雞市環境監察支隊領導高度重視此次專項行動,立即組織監察科人員專門研究落實該項工作,確定了第一階段集中排查水泥企業違法排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支隊長和分管監察工作的副支隊長親自帶隊,從2月24日至3月10日,市支隊監察科兵分兩路,對三區九縣的近30家水泥企業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在這次水泥企業摸底、排查行動中,市支隊對水泥企業的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檢查,對擅自停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3家企業,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6家企業下發各類法律文書30 余份,其中市級行政處罰6家,責成縣區處罰3家,提出限期整改的11家。在此次摸底、排查工作中,環保局加大了環境執法力度,狠抓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對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建設項目,對沒有通過 “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企業,責令其停止生產,并按有關規定給予了行政處罰,同時限期補辦環評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