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方面有新舉措。國家發改委6日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企業,經過國家循環經濟主管部門認定后,可以享受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鼓勵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有關問題的通知》,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是電石渣資源化最成熟、最經濟的方法,既可節約水泥生產所用的天然石灰石資源,降低水泥成本,又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廢物堆存造成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鑒于此,為鼓勵電石渣綜合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國家將對全部利用電石渣替代天然石灰石生產水泥項目的規模和工藝放寬限制。
通知表示,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企業,經國家循環經濟主管部門認定后,可享受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鼓勵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有關問題的通知》,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是電石渣資源化最成熟、最經濟的方法,既可節約水泥生產所用的天然石灰石資源,降低水泥成本,又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廢物堆存造成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鑒于此,為鼓勵電石渣綜合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國家將對全部利用電石渣替代天然石灰石生產水泥項目的規模和工藝放寬限制。
通知表示,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企業,經國家循環經濟主管部門認定后,可享受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