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已經啟動。今年,該市將在造紙、水泥、皮革、合成革與人造革、建筑陶瓷、火電、合成氨、平板玻璃8個行業試點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管理,并將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設施形成的減排量納入儲備交易范疇;力爭2016年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全面推行。
目前,該市排污單位的排污權均是無償取得的。現階段,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先在8個試點行業的新(改、擴)建項目試行開展,逐步建立體現環境資源價值的有償使用制度,直至對所有排污單位全面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政策。
今后,8個試點行業的4項主要污染源(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指標的使用都必須通過交易,排污權交易統一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提供的平臺交易,并實施交易管理。
據悉,該市還將組織或委托專業機構,即日啟動對8個試點行業現有工業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年底完成。明年一季度啟動對其他行業現有工業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2015年年底完成。確認的可交易排污權應在減排措施完成次年起5年內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