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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新立項政府投融資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4-07-3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寧波晚報張璟璟
核心提示:日前,記者從寧波市住建委獲悉,《關于加快推進寧波市綠色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出臺,并于今年8月22日起實施。其中,今年起,新立項的機關辦公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設置用能分項計量系統、接入市建筑能耗監測平臺。

日前,記者從寧波市住建委獲悉,《關于加快推進寧波市綠色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出臺,并于今年8月22日起實施。其中,今年起,新立項的機關辦公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設置用能分項計量系統、接入市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而房地產開發企業也被鼓勵建設綠色住宅小區。


這份意見強調,自2014年起,新立項的政府投融資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融資項目,包括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等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包括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


按照目標,至“十二五”末,寧波市將實施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完成既有高能耗建筑節能改造100萬平方米。


除了新立項建筑有節能要求,既有建筑也將進行節能改造。意見稱,將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試點示范,探索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另外,要以大型公共建筑、機關辦公建筑和醫院建筑為重點,以賓館酒店、學校宿舍太陽能熱水改造為試點,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建筑節能領域。


政府投融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項目和住宅產業化試點項目,則要逐步實行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性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并結合住宅產業化和綠色節能技術的開發應用,打造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平臺和產業化基地。


此外,將通過設置財政專項資金,逐年分期分批支持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還將制定降低綠色建筑預售門檻,鼓勵各地開展綠色容積率獎勵和配套費減免等政策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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