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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起,全省水泥企業公開治污考核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11-13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福建日報
核心提示:福建明年起,全省水泥企業公開治污考核
  作為污染大戶行業,水泥企業將面臨公開治污考核的壓力。記者從12日召開的全省水泥脫硝推進現場會獲悉,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將對所有水泥企業污染物排放進行績效考核,對脫硝運行和排放情況進行排名后,在主流媒體公布曝光;對排名靠后、整改不力的企業,將通報證監會、銀監會、人民銀行和各大金融機構,列入企業征信“黑名單”,限制或停止貸款;對排名靠后且治理產能效率低、環境污染大、整改無望的,將進行嚴厲處罰直至淘汰、關停。

  與此同時,福建省將采取經濟手段促進節能減排,通過實行差別電價,對環保不落實的水泥企業進行電價加價。對嚴重違法企業將根據“兩高”司法解釋,屬于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范疇的,追究刑事責任。

  水泥行業排放的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氣灰霾的重要因素,脫硝就是去除燃燒煙氣中的氮氧化物。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正式實施比國標更嚴格的造紙水泥行業排污新標準,其中,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分別由國家標準的200mg/m3、800mg/m3調整至100mg/m3、400mg/m3。 

  福建省環保廳要求,有條件的企業要力爭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脫硝裝置的建設,并保證脫硝設施的穩定達標運行。未建成投運水泥行業脫硝設施運行的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限期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并建成投運脫硝設施,其中熟料生產規模4000噸/日及以上的生產線,綜合脫硝效率應達到60%以上,其他規模生產線綜合脫硝效率應達到50%以上。在新批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必須同步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并配套脫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投運,納入環保竣工驗收內容,綜合脫硝效率應達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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