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13〕146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3年第一次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實施北京(樓盤)市2013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任務的通知》(京政辦〔2013〕9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散裝預拌砂漿應用,促進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治理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于2013年3月至4月底,對本市建設工程開展本年度第一次散裝預拌砂漿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市中心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地區內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資并進入二次結構建筑砂漿施工階段的建設工程。重點檢查大施工集團(總公司)所屬在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檢查施工現場是否按照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重點檢查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和散裝移動筒倉安置情況,有無使用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砂漿、水泥砂漿攪拌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散裝預拌砂漿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核驗施工單位針對散裝預拌砂漿的采購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貨臺賬記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進場復驗記錄等管理資料。
(三)抽樣檢驗預拌砂漿質量狀況。
三、組織實施
(一)檢查形式
1.市、區縣聯合專項檢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聯合檢查屬地內在施工程,檢查比例不少于在施建筑施工總面積的8%。
2.區縣自行組織檢查。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自行組織檢查屬地內在施工程,檢查比例不少于在施建筑施工總面積的15%。
3.隨機抽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或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結合各類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專項資金返退核查等檢查形式開展隨機抽查。
(二)工程項目確定
市區縣聯合檢查在施工程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和大施工集團(總公司)分別提供本行政區域內和本集團(總公司)下屬全部項目清單(進入建筑砂漿使用階段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比例隨機抽取確定;區縣自行檢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自行確定,要求不重復檢查,比例要達到15%。
(三)工作聯系機制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相關施工集團(總公司)請于2013年3月22日前將參加市級專項檢查的部門、檢查人員及聯系方式、工程項目名單等信息報至市建筑節能建材辦(電話:59958956,郵箱:bjszsn@163.com)。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施工集團(總公司)等單位要認真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實施北京市2013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任務的通知》對建設系統提出的要求,建立起長效機制,將分解任務落實到具體的施工項目上,加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行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確保全面高質量完成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專項工作任務,迎接商務部等部門將于年內開展的全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城市政策執行情況專項督查活動。各區縣執法監督檢查情況和集團(總公司)內部檢查情況分別于6月30日前報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對檢查中發現有現場攪拌砂漿、未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做出處理,堅決糾正,并復查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情況。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13年第一次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實施北京(樓盤)市2013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任務的通知》(京政辦〔2013〕9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散裝預拌砂漿應用,促進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治理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于2013年3月至4月底,對本市建設工程開展本年度第一次散裝預拌砂漿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市中心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地區內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資并進入二次結構建筑砂漿施工階段的建設工程。重點檢查大施工集團(總公司)所屬在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檢查施工現場是否按照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重點檢查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和散裝移動筒倉安置情況,有無使用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砂漿、水泥砂漿攪拌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散裝預拌砂漿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核驗施工單位針對散裝預拌砂漿的采購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貨臺賬記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進場復驗記錄等管理資料。
(三)抽樣檢驗預拌砂漿質量狀況。
三、組織實施
(一)檢查形式
1.市、區縣聯合專項檢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聯合檢查屬地內在施工程,檢查比例不少于在施建筑施工總面積的8%。
2.區縣自行組織檢查。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自行組織檢查屬地內在施工程,檢查比例不少于在施建筑施工總面積的15%。
3.隨機抽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或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結合各類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專項資金返退核查等檢查形式開展隨機抽查。
(二)工程項目確定
市區縣聯合檢查在施工程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和大施工集團(總公司)分別提供本行政區域內和本集團(總公司)下屬全部項目清單(進入建筑砂漿使用階段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比例隨機抽取確定;區縣自行檢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自行確定,要求不重復檢查,比例要達到15%。
(三)工作聯系機制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相關施工集團(總公司)請于2013年3月22日前將參加市級專項檢查的部門、檢查人員及聯系方式、工程項目名單等信息報至市建筑節能建材辦(電話:59958956,郵箱:bjszsn@163.com)。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施工集團(總公司)等單位要認真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實施北京市2013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任務的通知》對建設系統提出的要求,建立起長效機制,將分解任務落實到具體的施工項目上,加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行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確保全面高質量完成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專項工作任務,迎接商務部等部門將于年內開展的全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城市政策執行情況專項督查活動。各區縣執法監督檢查情況和集團(總公司)內部檢查情況分別于6月30日前報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對檢查中發現有現場攪拌砂漿、未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做出處理,堅決糾正,并復查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