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國內建筑市場的萎縮和國家房地產等諸多領域的調控,中國建筑業面臨著生存發展的再定位,這時候,很多建筑企業不約而同的把“走出去”作為提升企業發展空間,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做大做強的目標。走出去,海闊天空,走出去,讓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更為廣闊的舞臺。
然而,這些建筑施工企業很多是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走出去”;因而,這種走出去就帶有很大的盲目性,有些也只是某些領導者頭腦中一時的沖動,似乎在國內發展空間太小,只要能走出去,就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沒有做好必要的功課,對所要去的國家的特點,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游戲規則、業務流程、行業競爭特點、資源分布等都沒有做充分的研讀,并制定出相對科學的應對措施的情況下匆匆忙忙的走出去。有的甚至國內的市場都做不好,只是出于發展的沖動而走出去,其結果可想而知。
筆者認為,中國的建筑業“走出去”,必要有承“重”之踵!所謂“承”即承前啟后、承上啟下,承接、承擔、承受,具有能夠從容應對比國內市場更為復雜的變化趨勢的能力。“重”指苦練內功,即應對國際市場的能力,包括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民風民俗,自覺的融入當地的市場環境等等。“之踵”則指遵守世界建筑業的游戲規則,借鑒和學習別人的成功經驗,按照所在國的行為準則出牌。人之不欲,我亦何求!
縱觀中國建筑業“走出去”,其取得的成績固然值得國人為之自豪,但經驗和慘痛的教訓也同樣需要我們反思和借鑒。我們的一些企業,國內的項目都做不好,在國內的市場競爭中連連受挫,不被市場和業界所認同,似乎感受到與國內的市場環境水土不服。這時候,就向著另辟蹊徑,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匆匆忙忙的走出去,這種行為本身就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對海外項目面臨的挑戰估計不足,不熟悉海外商業環境和游戲規則,對屬地國家的國情及文化、自然環境、政治以及預期相關的人文、地理乃至軍事環境缺乏深入細致的了解,對項目運作存在的潛在的風險、可行性預算分析缺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還有在做與項目相關的商業談判中缺乏充分的準備,缺乏應有的國際商業談判的經驗,對談判對手的情況缺乏足夠低了解。要么就隨聲附和,要么就以為的談一些無關緊要話題。筆者幾年前就曾見到過在國內一個與外商的意向性的談判,當時外方是一名主管帶領一名中文翻譯兼助理。而我方參與談判的人員則是外方的數倍之多,似乎要在氣勢上壓倒對方。但談判桌上,外方老板侃侃而談,而我方能夠賴以合作的優勢只字不提,只是一味的迎合。這也提醒我們,作為國際間的商業談判,哪怕是極小的一次合作,都要本著認真嚴謹的態度,做扎實的功課,除了對于項目所涉及的內容以及我們能夠戰勝對方的優勢之外,對對方所在國家的風土民情、法律法規等等都要做充分的了解,同時還要對不同國家的人在談判桌上的行為習慣又一個初步的把握,比如德國人的嚴謹、法國人的浪漫、英國人的謹慎和但又處變不驚,意大利人在謹慎中不失坦率直爽等等,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這些都是我們在談判之前所必須要做的功課!
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這是中國建筑業“走出去”的必要條件,但同時也是目前中國建筑業走出去“之殤”。中國建筑業堅持“走出去”戰略,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參與國際競爭,學習和掌握國際同行的先進技術與經營管理模式,吸收先進的管理、科技、文化為我所用,擴大企業的市場空間和發展空間固然重要。但廣闊的市場必然意味著對投入資源、特別是與國際戰略接軌的人才的需要則更為重要。高投入在尋求高回報的同時也同樣意味著巨大的商業風險。因此,培養具有較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建立一支國際化的專業團隊似乎將成為中國建筑業能否在國際市場取勝的關鍵因素。其一是因為海外工程建設強制要求“國際身份”。其二便是國內建筑業發展的現狀與國際同業發展和管理理念的差異,這需要我們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化視野的高端管理人才,其中包括國際化的項目經理、經營管理人才,資本和法律風險管控等方面的人才。培養和造就一批熟悉國際工程承包中主要財務風險的性質、發生條件及有關案例的專業人才,以避免在海外工程建設中對合同模式的選擇、工程造價、稅務籌劃、保險以及擔保等環節都能與當地的基本社會形態相對接。中國建筑業向世界建筑業強國邁進,其成功的案例不勝枚舉。但一些企業為追求所謂的“國際化”而引發的一些問題,帶來的一些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卻同樣需要我們反思。
中國建筑施工企業“走出去”需要循序漸進,這是辯證法的基本原則。在我們國內的某些建筑施工企業,在國內還勉強說得過去,可一旦走出國門,像一匹脫韁的野馬,縱橫馳騁,似乎在一夜之間就想從一個水手變為船長,憑借在國內市場多年的經驗在國外拿到高額的訂單,并同樣渴求著高額的回報……有的甚至把能夠進入多少個國家,拿到多少訂單作為權衡其國際化戰略成功與否的標準。卒不知,中國建筑業“走出去”同樣會有水土不服,廣闊的市場、高額的訂單同樣意味著高風險,甚至高額的虧損。記得有位企業的領導曾經說過,中國建筑施工企業走出國門,交一些學費是必要的……筆者認為這句話并沒有錯,但交多少、怎么交?卻是我們的每一個企業管理或從業者去花心思去考量的問題。我們的有些企業,在自身的經濟狀況拙荊見肘,沒有為企業“走出去”做好充分的人才、管理和技術貯備,對國外市場所面臨的更為復雜的問題和挑戰以及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深入細致研究分析的情況下,僅憑借拿到了幾千萬元的訂單,動不動就拿出上億元乃至更高的投入,好像我只要有了“精鋼鉆”,就能攬到“瓷器活”,其結果并不那么樂觀。我們在驚嘆阿里巴巴在一夜之間銷售額達到十幾個億的網絡商業帝國的同時,卻不要忘記十多年前,作為國內IT業領軍者的馬云開設淘寶網,開始網絡商業零售的時候,并不被人們看好。這十多年來,阿里巴巴經歷了什么,只有馬云和他的團隊知道。國內斥資千億的的商業大鱷很多,但馬云的做法不可復制。即便是通用電氣的韋爾奇、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海爾集團的張瑞敏、華為集團的任正非,他們的商業模式都撇不開其公司長期深厚的市場和文化積淀,都經歷了一個從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筆者認為,中國建筑業“走出去”,也同樣需要經歷一個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即便是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有機會拿到了一個大的訂單,也要本著謹慎的態度,聘請具有較高聲譽,有豐富國際項目管理經驗的咨詢或者獵頭公司進行科學分析,或者考慮與有長期在所在國運作項目成功經驗的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在避免法律和經營風險的同時,實現合作共贏的藍海戰略。
我們常常講依法治企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所面臨最多的同樣是法律風險。這不僅僅是因為國內建筑業的行業游戲規則與國外存在很大的差異。在國內,很多企業拿項目,多以關系或者聯合圍標拿項目。即便是某些項目標價和將能獲取的利潤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還可以考慮通過變更索賠和其它的方式來彌補。但國際建筑業高度市場化,對施工技術、施工的復雜程度比國內要求更高。各國與之相關的法律體系對這一領域的界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差異,比如在意大利,對于合同違約賠償并不像國內那樣界定那樣簡單,各個國家對于合同的違約的界定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差異,德國法院有權對違約金予以減少和增加,而法國則認為法院對違約金原則上不予增加。在意大利。合同解除后“溯及力”具有“債權效力”,并推行“非債清償”。由此看來,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所面對的法律風險因屬地國家的不同而存在明顯的差異。因此,在著力培養國家化的法律人才,借助一些國際化的法律援助機構和律師團隊,在了解和熟悉國際法的同時,對項目屬地國家的法律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對招標文件合同條款的前期論證和風險評估要細致入微,以避免合同條款約定不清而導致項目整體風險的增加。盡量避免或者杜絕將國內的項目管理慣例、裁判實踐、法律規定直接移植到海外項目,而造成嚴重的合同履約損失。
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應避免犯經驗主義的錯誤,初出過門,常會把在國內的經驗和做法用在國外,忽視了所在國的國情和項目運行模式與國內的差異。在項目運作中,總喜歡用國內的經驗來考量外部的市場,對項目前期的調查研究不夠細致,對由于政治的、軍事的乃至當地的社會形態帶來的潛在風險估計不足。其結果是大量的人員和機械設備到場,巨額的資金剛剛投下去,那邊的戰火又起,于是不得不草草收場。有的則喜歡把國內低廉的勞動力市場作為在海外競爭中取勝的優勢,結果在項目前期運作中的報價遠遠低于當地乃至國際上有經驗的承包商,結果帶來巨額虧損。有的甚至錯誤的認為項目所在的國家其政治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對接國內低廉的勞動力市場和經驗去運作項目,結果項目剛運作起來,卻苦于找不到完成這些項目所需要的熟練的技術工人,于是便不得不花數倍的代價在國內招募勞工,是項目運作的成本增加。即便是在一些不發達國家,很對基礎建設項目都是由國際組織援建的,具有很強的國際色彩。既是由當地政府運作的項目,也會因其歷史發展的淵源,而有其固有的特點。由此而帶來的風險和慘痛教訓的案例不甚枚舉。因此,中國建筑業初出過門,不管在國內有多么強大,多么有名氣,都要本著謙虛謹慎的態度,向先走出去并在當地有過成功經驗的企業學習,向當地有經驗并有著較強知名度的承包商學習。比對他們的做法,為自己輸血充電。效仿他們的行為,為自己劃定可控、可鑒、可行的發展藍圖。循序漸進、防微杜漸,讓中國建筑業“走出去”的步伐邁的更加堅實有力。
然而,這些建筑施工企業很多是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走出去”;因而,這種走出去就帶有很大的盲目性,有些也只是某些領導者頭腦中一時的沖動,似乎在國內發展空間太小,只要能走出去,就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沒有做好必要的功課,對所要去的國家的特點,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游戲規則、業務流程、行業競爭特點、資源分布等都沒有做充分的研讀,并制定出相對科學的應對措施的情況下匆匆忙忙的走出去。有的甚至國內的市場都做不好,只是出于發展的沖動而走出去,其結果可想而知。
筆者認為,中國的建筑業“走出去”,必要有承“重”之踵!所謂“承”即承前啟后、承上啟下,承接、承擔、承受,具有能夠從容應對比國內市場更為復雜的變化趨勢的能力。“重”指苦練內功,即應對國際市場的能力,包括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民風民俗,自覺的融入當地的市場環境等等。“之踵”則指遵守世界建筑業的游戲規則,借鑒和學習別人的成功經驗,按照所在國的行為準則出牌。人之不欲,我亦何求!
縱觀中國建筑業“走出去”,其取得的成績固然值得國人為之自豪,但經驗和慘痛的教訓也同樣需要我們反思和借鑒。我們的一些企業,國內的項目都做不好,在國內的市場競爭中連連受挫,不被市場和業界所認同,似乎感受到與國內的市場環境水土不服。這時候,就向著另辟蹊徑,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匆匆忙忙的走出去,這種行為本身就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對海外項目面臨的挑戰估計不足,不熟悉海外商業環境和游戲規則,對屬地國家的國情及文化、自然環境、政治以及預期相關的人文、地理乃至軍事環境缺乏深入細致的了解,對項目運作存在的潛在的風險、可行性預算分析缺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還有在做與項目相關的商業談判中缺乏充分的準備,缺乏應有的國際商業談判的經驗,對談判對手的情況缺乏足夠低了解。要么就隨聲附和,要么就以為的談一些無關緊要話題。筆者幾年前就曾見到過在國內一個與外商的意向性的談判,當時外方是一名主管帶領一名中文翻譯兼助理。而我方參與談判的人員則是外方的數倍之多,似乎要在氣勢上壓倒對方。但談判桌上,外方老板侃侃而談,而我方能夠賴以合作的優勢只字不提,只是一味的迎合。這也提醒我們,作為國際間的商業談判,哪怕是極小的一次合作,都要本著認真嚴謹的態度,做扎實的功課,除了對于項目所涉及的內容以及我們能夠戰勝對方的優勢之外,對對方所在國家的風土民情、法律法規等等都要做充分的了解,同時還要對不同國家的人在談判桌上的行為習慣又一個初步的把握,比如德國人的嚴謹、法國人的浪漫、英國人的謹慎和但又處變不驚,意大利人在謹慎中不失坦率直爽等等,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這些都是我們在談判之前所必須要做的功課!
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這是中國建筑業“走出去”的必要條件,但同時也是目前中國建筑業走出去“之殤”。中國建筑業堅持“走出去”戰略,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參與國際競爭,學習和掌握國際同行的先進技術與經營管理模式,吸收先進的管理、科技、文化為我所用,擴大企業的市場空間和發展空間固然重要。但廣闊的市場必然意味著對投入資源、特別是與國際戰略接軌的人才的需要則更為重要。高投入在尋求高回報的同時也同樣意味著巨大的商業風險。因此,培養具有較高素質的國際化的經營管理人才,建立一支國際化的專業團隊似乎將成為中國建筑業能否在國際市場取勝的關鍵因素。其一是因為海外工程建設強制要求“國際身份”。其二便是國內建筑業發展的現狀與國際同業發展和管理理念的差異,這需要我們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化視野的高端管理人才,其中包括國際化的項目經理、經營管理人才,資本和法律風險管控等方面的人才。培養和造就一批熟悉國際工程承包中主要財務風險的性質、發生條件及有關案例的專業人才,以避免在海外工程建設中對合同模式的選擇、工程造價、稅務籌劃、保險以及擔保等環節都能與當地的基本社會形態相對接。中國建筑業向世界建筑業強國邁進,其成功的案例不勝枚舉。但一些企業為追求所謂的“國際化”而引發的一些問題,帶來的一些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卻同樣需要我們反思。
中國建筑施工企業“走出去”需要循序漸進,這是辯證法的基本原則。在我們國內的某些建筑施工企業,在國內還勉強說得過去,可一旦走出國門,像一匹脫韁的野馬,縱橫馳騁,似乎在一夜之間就想從一個水手變為船長,憑借在國內市場多年的經驗在國外拿到高額的訂單,并同樣渴求著高額的回報……有的甚至把能夠進入多少個國家,拿到多少訂單作為權衡其國際化戰略成功與否的標準。卒不知,中國建筑業“走出去”同樣會有水土不服,廣闊的市場、高額的訂單同樣意味著高風險,甚至高額的虧損。記得有位企業的領導曾經說過,中國建筑施工企業走出國門,交一些學費是必要的……筆者認為這句話并沒有錯,但交多少、怎么交?卻是我們的每一個企業管理或從業者去花心思去考量的問題。我們的有些企業,在自身的經濟狀況拙荊見肘,沒有為企業“走出去”做好充分的人才、管理和技術貯備,對國外市場所面臨的更為復雜的問題和挑戰以及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深入細致研究分析的情況下,僅憑借拿到了幾千萬元的訂單,動不動就拿出上億元乃至更高的投入,好像我只要有了“精鋼鉆”,就能攬到“瓷器活”,其結果并不那么樂觀。我們在驚嘆阿里巴巴在一夜之間銷售額達到十幾個億的網絡商業帝國的同時,卻不要忘記十多年前,作為國內IT業領軍者的馬云開設淘寶網,開始網絡商業零售的時候,并不被人們看好。這十多年來,阿里巴巴經歷了什么,只有馬云和他的團隊知道。國內斥資千億的的商業大鱷很多,但馬云的做法不可復制。即便是通用電氣的韋爾奇、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海爾集團的張瑞敏、華為集團的任正非,他們的商業模式都撇不開其公司長期深厚的市場和文化積淀,都經歷了一個從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筆者認為,中國建筑業“走出去”,也同樣需要經歷一個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即便是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有機會拿到了一個大的訂單,也要本著謹慎的態度,聘請具有較高聲譽,有豐富國際項目管理經驗的咨詢或者獵頭公司進行科學分析,或者考慮與有長期在所在國運作項目成功經驗的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在避免法律和經營風險的同時,實現合作共贏的藍海戰略。
我們常常講依法治企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所面臨最多的同樣是法律風險。這不僅僅是因為國內建筑業的行業游戲規則與國外存在很大的差異。在國內,很多企業拿項目,多以關系或者聯合圍標拿項目。即便是某些項目標價和將能獲取的利潤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還可以考慮通過變更索賠和其它的方式來彌補。但國際建筑業高度市場化,對施工技術、施工的復雜程度比國內要求更高。各國與之相關的法律體系對這一領域的界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差異,比如在意大利,對于合同違約賠償并不像國內那樣界定那樣簡單,各個國家對于合同的違約的界定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差異,德國法院有權對違約金予以減少和增加,而法國則認為法院對違約金原則上不予增加。在意大利。合同解除后“溯及力”具有“債權效力”,并推行“非債清償”。由此看來,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所面對的法律風險因屬地國家的不同而存在明顯的差異。因此,在著力培養國家化的法律人才,借助一些國際化的法律援助機構和律師團隊,在了解和熟悉國際法的同時,對項目屬地國家的法律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對招標文件合同條款的前期論證和風險評估要細致入微,以避免合同條款約定不清而導致項目整體風險的增加。盡量避免或者杜絕將國內的項目管理慣例、裁判實踐、法律規定直接移植到海外項目,而造成嚴重的合同履約損失。
中國建筑業“走出去”應避免犯經驗主義的錯誤,初出過門,常會把在國內的經驗和做法用在國外,忽視了所在國的國情和項目運行模式與國內的差異。在項目運作中,總喜歡用國內的經驗來考量外部的市場,對項目前期的調查研究不夠細致,對由于政治的、軍事的乃至當地的社會形態帶來的潛在風險估計不足。其結果是大量的人員和機械設備到場,巨額的資金剛剛投下去,那邊的戰火又起,于是不得不草草收場。有的則喜歡把國內低廉的勞動力市場作為在海外競爭中取勝的優勢,結果在項目前期運作中的報價遠遠低于當地乃至國際上有經驗的承包商,結果帶來巨額虧損。有的甚至錯誤的認為項目所在的國家其政治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對接國內低廉的勞動力市場和經驗去運作項目,結果項目剛運作起來,卻苦于找不到完成這些項目所需要的熟練的技術工人,于是便不得不花數倍的代價在國內招募勞工,是項目運作的成本增加。即便是在一些不發達國家,很對基礎建設項目都是由國際組織援建的,具有很強的國際色彩。既是由當地政府運作的項目,也會因其歷史發展的淵源,而有其固有的特點。由此而帶來的風險和慘痛教訓的案例不甚枚舉。因此,中國建筑業初出過門,不管在國內有多么強大,多么有名氣,都要本著謙虛謹慎的態度,向先走出去并在當地有過成功經驗的企業學習,向當地有經驗并有著較強知名度的承包商學習。比對他們的做法,為自己輸血充電。效仿他們的行為,為自己劃定可控、可鑒、可行的發展藍圖。循序漸進、防微杜漸,讓中國建筑業“走出去”的步伐邁的更加堅實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