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通告》(穗府〔2011〕24號)的精神,加強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管理,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決定開展嚴查嚴控預拌混凝土企業參與違法建設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預拌混凝土企業不得參與違法建設。市政府《關于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通告》發布后,凡繼續參與違法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按市區分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立案查處,限制其在本市轄區內參與項目的投標。
二、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在簽訂混凝土供貨合同時,應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辦理了施工許可手續,包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臨時施工復函;限額以下項目及村民自建房屋,需由項目所在街道、鎮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規劃報建資料;特殊項目、搶險工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搶險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門出具可供應混凝土的意見。
除以上情況外,各預拌混凝土企業簽訂混凝土、砂漿供應合同的,視作參與違法建設。
三、嚴查參與違法建設預拌混凝土企業。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散裝水泥辦對參與違法建設預拌混凝土企業列入黑名單進行通報批評,暫停其在本市轄區內參與項目的投標,并按廣州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行業誠信評價辦法進行扣分。
四、各建設、施工單位不得與列入黑名單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簽訂混凝土供應合同。
五、市散裝水泥辦協助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嚴查嚴控預拌混凝土企業參與違法建設,加強日常管理。廣州市混凝土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和約束各會員單位的行為。
六、各區(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項目情況報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市散裝水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