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建立健全商貿流通行業統計體系,推動商貿流通業又好又快發展,結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統計局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42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近年來,我國商貿流通業快速發展,在引導生產、改善民生、擴大消費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商貿流通行業統計工作基礎仍非常薄弱,尚未形成覆蓋全行業、科學系統、完整及時的統計體系,難以準確、客觀、全面地反映行業發展狀況和重要貢獻。加快建立健全商貿流通行業統計體系,既是政府主管部門有效加強行業管理,及時把握行業、企業發展變化情況的內在要求,也是加快服務業發展、帶動相關產業轉變發展方式的客觀需要。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統計工作重要作用的認識,切實把商貿流通行業統計作為“打基礎、利長遠”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納入重要工作議程,認真組織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利用已有工作基礎,充分發揮政府、協會、企業各方面的優勢和作用,確保相關工作常態化、制度化持續推進。
二、明確工作目標
通過1-2年試行,基本建立起全國和?。ㄗ灾螀^、直轄市)兩級,覆蓋商貿流通各行業和重點工作的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形成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與統計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協調聯動,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統計工作機制;建立起穩固協調的統計數據來源渠道,流通統計隊伍和制度建設明顯加強,統計工作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統計分析評價和成果開發應用更加廣泛,服務企業、行業、以及整個服務業發展的能力全面提升。
三、重點抓好數據報送
商貿流通業統計評價體系包括基本行業統計、重點專項統計和重點業務工作統計三類共30項。
對于基本行業統計17項,包括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業(家庭服務業、沐浴業、洗染業、家電維修服務業、美容美發業、人像攝影業)、其他服務業(電子商務服務業、會展業、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直銷)6類,涉及16個子行業,連同商貿流通業匯總表共計17張報表,2012年應當重點加強,有效組織實施,按時高質報送有關報表及相應的指標評價分析。
其中,已經建立典型企業調查制度的零售、餐飲、沐浴、美容美發、會展的5個行業統計,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典型企業調查制度,在典型企業調查基礎上生成行業數據,填報相關報表,形成簡明分析報告;新增或新調整的批發、住宿、家庭服務、洗染、家電維修服務、人像攝影、電子商務、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直銷等11個行業和商貿流通業匯總統計,各地要積極組織協會等相關單位開展,做好匯總數據分析,并按要求報送報表及相應的簡明分析報告。會展、典當和拍賣3個行業統計相關指標,暫按《2012年全國商貿流通業及分行業統計表(試行)》(見附件)相關表式要求報送,待正式制度明確后再作相應調整。
對于重點專項和業務工作統計13項,包括重點專項統計的生產資料流通(生產資料批發、石油流通、散裝水泥)、重點商品流通(藥品流通、酒類流通)、倉儲3類6項,以及重點業務工作統計的再生資源回收、繭絲綢、生豬屠宰、農產品流通企業及批發市場、汽車銷售、二手車交易市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等7項,各地要配合商務部利用已有渠道完成,填報13張相關統計報表。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完成統計任務基礎上,編制當地流通業年度發展報告,主要就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的相關數據指標和行業情況、趨勢進行分析,形成報告。
各地2012年度商貿流通業相關行業數據報表和簡明分析,以及流通業發展報告,要在2012年4月30日前報送商務部。
四、完善工作機制
要按照“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合力推進”的原則,加快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合作、協會等相關單位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商務部統一指導下做好本地流通業統計工作,完善內部分工協作機制,明確牽頭處室,按照業務職能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確保任務落實,同時指導、督促相關承擔單位做好工作,及時匯總上報統計報表,完成相關分析報告。要加強與統計、稅務、工商、公安等部門協調,建立健全部門聯系和信息共享機制,將部門之間的合作制度化、常態化。加強對相關行業協會指導,將行業典型企業、協會會員企業數據有效納入統計體系。
五、加強渠道建設
要按照“統一協調、縱橫聯動”的原則,建立主體明確、相互補充、穩定可靠的統計數據來源渠道。對于已建立的統計渠道,要依據承擔單位的實際能力明確主要渠道,通過參照比鑒各方面數據,進一步提高數據科學性、準確性。其中已實施典型企業調查制度的要指導相關承擔單位科學調整樣本企業,優化樣本結構,適度擴大覆蓋面,使之成為測算行業總體情況的科學支撐。對于尚未建立統計渠道的部分行業和重點業務工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調動相關協會組織的力量,堅持點面結合,科學確定代表性樣本,兼顧其他數據來源渠道,盡快形成可靠的統計渠道。同時,要深入研究探索渠道建設的有效方式,發揮近年來已建立的行業平臺以及擴大消費政策實施主體的作用,形成各方數據互補、統計工作與行業管理工作互促共進的良好格局。
六、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和分析水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統計承擔單位、協會組織、相關企業指導,認真抓好統計實施、考評、業務培訓等關鍵環節,要重點針對典型企業宣講統計法規,講解報表制度,及時傳達商貿流通統計工作相關制度、要求,提高統計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保證行業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及時性和分析質量。商務部將開展流通行業統計督導考評工作,及時對各地統計工作組織領導、人員配備、任務和資金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表彰獎勵工作認真負責、報表報告質量較高、報送高效及時的單位,通報批評數據報送不及時、工作敷衍、質量不高的單位。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相應建立責任制度和監督檢查機制,狠抓工作質量,獎優促劣,把統計數據質量作為衡量工作績效重要指標。
七、強化工作保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強化統計經費管理,對商務部安排的統計工作經費要科學使用,重點支持數據收集、渠道建設、行業發展報告編制、調研培訓、統計信息平臺建設與維護等關鍵環節,并認真執行有關財務規定,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將商貿流通統計工作納入服務業發展總體安排,配套出臺支持政策。加強工作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加大對商貿流通統計工作重要意義的宣傳力度,贏得各方面理解支持,共同為做好統計工作貢獻力量。
各地商貿流通統計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問題及相關建議請及時報我部。
聯系人:流通發展司 白美蓉 陳澤亞
電 話: (010)85093793 85093780
附件:商貿流通業統計表(試行)
指標解釋
散裝水泥供應量:是指全國水泥生產企業報告期內銷售出的散裝水泥總量。
大中型水泥企業:指年設計生產能力在20萬噸及以上的水泥生產企業。
水泥散裝率:散裝水泥供應量÷水泥生產量×100。
三大經濟區域劃分(根據2008年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劃分):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重慶、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省區。因西藏區沒有散裝水泥辦公室,故散裝水泥統計報表數據中不含西藏數據。
農村散裝水泥使用量:指縣及縣以下區域使用的散裝水泥量。
預拌混凝土實際產量:指統計范圍內所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生產量。
農村用預拌混凝土供應量:指供應給縣及縣以下區域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量。
預拌混凝土廢棄物綜合利用量:指生產預拌混凝土時,按一定比例摻入的各種廢渣及固體廢棄物量。如:采礦選礦廢渣(指在礦產資源開采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石、煤矸石、碎屑、 粉末、粉塵和污泥)、冶煉廢渣(指轉爐渣、電爐渣、鐵合金爐渣、氧化鋁赤泥和有色金屬灰渣)、化工廢渣(指硫鐵礦渣、硫鐵礦煅燒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礦煅燒渣、含氰廢渣、電石渣、磷肥渣、硫磺渣、堿渣、含鋇廢渣、鉻渣、鹽泥、總溶劑渣、黃磷渣、檸檬渣、脫硫石膏、氟石膏和廢石膏模)、其它廢渣(指粉煤灰、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產生的污泥)及其它固體廢棄物(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預拌砂漿產量:報告期內由專業生產砂漿企業生產的濕拌砂漿或干混砂漿的數量。
普通干混砂漿:是指用于砌筑、抹灰、地面和普通防水工程等的干混砂漿。
濕拌砂漿:是指水泥、細集料、外加劑和水以及根據性能確定的各種組分,按一定比例,在攪拌站經計量、拌制后,采用攪拌運輸車運至使用地點,放入專用容器儲存,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完畢的濕拌拌合物。
預拌砂漿廢棄物綜合利用量:指生產砂漿時,按一定比例摻入的各種廢渣及固體廢棄物量。如:采礦選礦廢渣(指在礦產資源開采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石、煤矸石、碎屑、 粉末、粉塵和污泥)、冶煉廢渣(指轉爐渣、電爐渣、鐵合金爐渣、氧化鋁赤泥和有色金屬灰渣)、化工廢渣(指硫鐵礦渣、硫鐵礦煅燒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礦煅燒渣、含氰廢渣、電石渣、磷肥渣、硫磺渣、堿渣、含鋇廢渣、鉻渣、鹽泥、總溶劑渣、黃磷渣、檸檬渣、脫硫石膏、氟石膏和廢石膏模)、其它廢渣(指粉煤灰、江河(湖、海、渠)道 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產生的污泥)及其它固體廢棄物(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節約標煤:該指標數據根據每萬噸散裝水泥在流通環節與減少水泥破損量生產環節的節能量綜合測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