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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混凝土里也有稅文章 五家企業“被補稅”36.7萬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11-0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深圳新聞網
核心提示:深圳:混凝土里也有稅文章 五家企業“被補稅”36.7萬元
  近日,深圳市寶安區國稅局公明稅務分局針對轄區內混凝土企業申報不實的行為組織開展納稅評估,五家企業經約談后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合計36.7萬元。

  近年來,隨著光明新區市政建設力度的加大和房地產行業的迅猛發展,帶動了混凝土行業的壯大。據統計,目前該局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混凝土企業有6家?;炷两洜I企業由于設備專業、技術達標率高。一個普通的混凝土攪拌站投入資金大概都在500萬元以上,占地2-3萬平方米,工人上百人,同時還擁有10多輛運輸設備。

  但是,該局稅務人員通過調查發現,大多數混凝土企業每月申報銷售額僅三、四十萬元,與混凝土企業具有高投入高產出的特點明顯不匹配。加上混凝土企業的客戶主要為建筑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商和私人建房業主,它們大多數都為小規模納稅人,所購混凝土開具的發票不能抵扣,因此大多數客戶企業購買混凝土都不開票也不申報納稅,造成稅收流失。

   11月5日,公明稅務分局局長唐慧斌向記者介紹了相關情況:針對這一情況,該局積極采取措施,加強混凝土行業的稅收管理。首先,通知所有混凝土企業負責人和會計到稅務機關進行約談。通過逐一約談的方式,詳細了解企業的投資額、生產能力、銷售量、每月納稅申報情況。其次,組織稅務人員下戶核實。通過現場調查了解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查看企業與客戶簽訂的供貨合同以及賬務管理情況。

  其中,該局稅務人員在一家公司的報表上發現至2009年底存貨有856.1萬元,至2010年6月存貨有450.2萬元。就這個疑點,稅務人員詢問了公司財務負責人,回答說存貨反映的都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公司實際并沒有庫存。于是,稅務人員又從“發出商品”入手,按照公司銷售流程順藤摸瓜,并調取公司“商品混凝土決算表”等,通過對比分析計算出企業已交付但未申報納稅的混凝土銷售額,責令企業進行補稅。

  經整頓,6戶企業除一戶獲得免稅資格外,其余5戶共調增2009年申報銷售額340萬元,補繳增值稅款32.4萬元,滯納金4.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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