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興大道興丹路一帶夏瑤小區等多個工地使用攪拌機攪拌水泥,綠化帶的草地和樹葉都蒙上了一層厚厚的水泥粉末,路人紛紛捂鼻。”家住海口海經院后門一帶的市民因水泥粉末污染叫苦不迭。4月12日上午,瓊山區城管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接報后趕到現場查處,制止了工地違規施工的行為。
據悉,《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規定,凡在海口市建成區以及通往機場的主干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混凝土總用量超過500立方米或一次性用量超過50立方米的,應當使用商品混凝土。擅自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按現場混凝土的實際攪拌量對使用單位處以每立方米100元罰款,每次罰款最高限額不超過10000元。城管表示,市民如發現在建工地現場大規模攪拌混凝土,可撥打66760200舉報。
據悉,《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規定,凡在海口市建成區以及通往機場的主干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混凝土總用量超過500立方米或一次性用量超過50立方米的,應當使用商品混凝土。擅自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按現場混凝土的實際攪拌量對使用單位處以每立方米100元罰款,每次罰款最高限額不超過10000元。城管表示,市民如發現在建工地現場大規模攪拌混凝土,可撥打6676020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