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型攪拌混凝土運輸工程車在城市道路上闖禍的事件屢有發生,這些專用車輛的安全駕駛問題成為公眾焦點。(去年,快報針對城市大型工程車輛傷人奪命事故,進行了持續追蹤報道,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中規定: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車輛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裝置。同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駕駛人免費進行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
今后,專用車輛未按規定安裝或正常使用行駛記錄裝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限期安裝,并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以200元罰款;專用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未經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的駕駛人駕駛專用車輛的,可處500-1000元的罰款。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中規定: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車輛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裝置。同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駕駛人免費進行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
今后,專用車輛未按規定安裝或正常使用行駛記錄裝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限期安裝,并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以200元罰款;專用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未經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的駕駛人駕駛專用車輛的,可處500-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