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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設單位使用禁用建材最高罰50萬元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9-05-2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新京報
核心提示:北京建設單位使用禁用建材最高罰50萬元
  今后,建設單位如采用了禁止使用的建材,最高將被處以50萬元罰款。昨起,市住建委和市規劃委對《北京市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管理辦法》征求社會意見,如有意見可在7日內提出。

  根據辦法,設計單位如果違反規定設計選用禁用的建材,將被處以10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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