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發出通知,要求各建設單位嚴禁使用氯離子含量不合格砂生產混凝土,從而確保建設工程安全質量。
據介紹,近期,上海市安質監總站多次發現有個別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來源不明的機制砂,經抽檢,這些機制砂的氯離子均超標,給建設工程質量帶來隱患,直接影響到建筑(構筑)物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為此,安質監總站要求各建設單位嚴禁使用海砂和特細砂;加強對機制砂使用前氯離子檢測,未經檢驗(復試)合格的機制砂不得用于生產;必須建立相應臺帳,注明天然砂和機制砂的產地,按進場批分別堆放,并取樣檢驗(復試),每批砂要驗證質量證明書,來源不明的砂一律不得用于生產;嚴格進貨驗收和質量檢驗,每批復試代表數量不得超過1000噸。混合砂應按配合比進行質量驗證,并在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上予以注明;建筑用砂《備案證明》持證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空白質量證明書。
據介紹,近期,上海市安質監總站多次發現有個別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來源不明的機制砂,經抽檢,這些機制砂的氯離子均超標,給建設工程質量帶來隱患,直接影響到建筑(構筑)物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為此,安質監總站要求各建設單位嚴禁使用海砂和特細砂;加強對機制砂使用前氯離子檢測,未經檢驗(復試)合格的機制砂不得用于生產;必須建立相應臺帳,注明天然砂和機制砂的產地,按進場批分別堆放,并取樣檢驗(復試),每批砂要驗證質量證明書,來源不明的砂一律不得用于生產;嚴格進貨驗收和質量檢驗,每批復試代表數量不得超過1000噸。混合砂應按配合比進行質量驗證,并在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上予以注明;建筑用砂《備案證明》持證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空白質量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