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來,湖北省建筑市場上鋼材、水泥、木材等部分主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已經大大超過發、承包人的正常風險預測范圍,由此引發工程結算糾紛增多,嚴重影響了發、承包雙方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給工程施工帶來潛在的質量、安全隱患。
為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規避市場價格風險,9月4日,湖北省建設廳出臺《關于調整部分主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工程施工合同價格計取了風險包干費用,但未明確材料價格風險包干幅度的,其材料價差調整原則:材料上漲幅度10%(含10%)以內的風險由承包方承擔,超過10%的部分,由發、承包雙方本著相互協商、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協商調整。
為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規避市場價格風險,9月4日,湖北省建設廳出臺《關于調整部分主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工程施工合同價格計取了風險包干費用,但未明確材料價格風險包干幅度的,其材料價差調整原則:材料上漲幅度10%(含10%)以內的風險由承包方承擔,超過10%的部分,由發、承包雙方本著相互協商、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協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