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發布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是一件大事。該《規定》對三個政府部門聯動、共同研究相關政策、建立監管信息平臺、共同向社會發布建材質量的抽檢和處理結果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使過去分別存在于生產、流通、使用不同領域的問題得以共同解決;對生產企業、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責任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并在原有的生產企業供應備案基礎上,增加了采購單位的采購備案管理。這一做法一是強化了誰采購誰負責的責任意識,二是對劣質建材可以實施追溯。并且對市區兩級建委監督檢查的重點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做到依法檢查、依法行政。
關于處罰,《規定》中說很具體,我不想重復。我們今年在建材監管工作上強調最多的是通過檢查這種形式,向監管對象進行宣傳、指導和提供服務。
由于建材產品種類多、專業性強,我們大力加強了建材產品特性用途、安裝使用特點、如何簡易鑒別等業務培訓和相關政策宣傳,編制了不少小冊子免費發放到監管對象手中,受到一線人員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