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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西寧、蘭州將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標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7-1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中國建設報  作者:中國建設報
核心提示:[青]西寧、蘭州將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標準
      從2007年8月1日起,青海省西寧市將開始逐步推行居住建筑節能65%的標準,這是從日前召開的西寧市建筑節能大會上獲悉的。

  今后,西寧市將全面落實工程建設的節能政策,凡未經節能審查或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備案、不發放施工許可證、不準開工建設及竣工驗收備案。對建筑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積達到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市政工程、工業等項目,將嚴格節能設計審查,嚴格能耗核準指標。

  另訊為加快甘肅省建筑節能步伐,促進節約型社會的建設和發展,甘肅省建設廳近日決定,蘭州市從今年9月1日起全面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的標準。

  甘肅省建設廳要求,蘭州市轄區范圍內納入建設程序管理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居住建筑項目均執行建筑節能65%標準,公共建筑仍執行50%節能標準。各建筑項目均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施工檢驗和驗收標準。現已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且在今年8月1日前已進行施工圖報審,并可以在9月1日前完成審查備案的項目仍可按原50%標準執行。自今年8月1日起,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均不得接收達不到65%節能標準的民用居住建筑項目的施工圖審查委托。自今年9月1日起,對達不到65%節能標準的民用居住建筑項目,不予辦理施工圖審查備案和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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