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剛剛結束的“2006年廣州國際建筑干混砂漿產品、添加劑、技術及設備高峰論壇”上獲悉,廣州市近期將出臺政策,強制推廣使用干混砂漿。目前,廣州城管綜合執法對“不按規定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的,按水泥實際用量每噸處以50元罰款”,新出臺的政策對不按規定使用“干混砂漿”將嚴厲處罰,將按水泥實際用量每噸處以100~300元罰款。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