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投資者索賠案以前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三圣股份投資者索賠案中不存在系統性風險等其他因素,日前,重慶高院發布投資者訴三圣股份二審將于2021年4月20日的開庭公告。本案可追溯至三圣股份于2019年9月12日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重慶監管局﹝2019﹞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三圣股份存在違法事實如下:1、未及時披露三圣股份通過供應商向關聯方提供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2、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報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三圣股份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渝證調查字2019108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19年9月24日,因2018年半年度報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三圣股份公司披露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深交所下發對公司的監管函。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三圣股份已經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且已經有投資者獲得一審勝訴,因此其他股民還可直接向三圣股份提出投資損失索賠。
根據三圣股份公告的情況和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專業代理股民維權的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俞強律師提示,凡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29日期間買入,并在2019年3月3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小程序搜索“俞強律師”登記索賠。已經有多名投資者向我們進行了索賠的法律咨詢。
從企查查和雪球平臺上查詢到,重慶三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涉及建材化工和醫藥制造行業,擁有獨立完整的采購、生產和銷售體系。公司建材化工板塊主要產品為商品混凝土、減水劑、膨脹劑、硫酸。其中,商品混凝土、減水劑、膨脹劑為建筑材料產品,廣泛應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高速公路、鐵路、橋梁、隧道、機場、水利水電等。醫藥制造板塊主要產品為醫藥中間體、原料藥和制劑產品。醫藥中間體包括鹽酸普魯卡因、頭孢西丁酸中間體、氯霉素中間體、氨曲南中間體、奧利司他中間體等。公司在建材化工板塊的產業鏈布局、豐富的行業經驗及強有力的技術儲備,公司在預拌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劑領域處于全國領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