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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山市里水鎮嚴查向違建出售、供應預拌混凝土,最高罰款5萬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11-13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里水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核心提示:最高可罰款50000元!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注意了!當前里水鎮嚴查向“兩違”建設出售或供應預拌混凝土的行為。

最高可罰款50000元!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注意了!

當前里水鎮嚴查向“兩違”建設出售

或供應預拌混凝土的行為


執法人員正在查扣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


日前,里水鎮查治辦組織召開全鎮預拌混凝土管理工作會議,里水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及鎮內所有攪拌站及相關企業的負責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里水鎮召開關于聯合查處“兩違行為”預拌混凝管理工作會議


相關負責人指出,此前,里水鎮出臺《里水鎮職能部門聯合查處“兩違行為”違規供應混凝土快速處置工作機制》,禁止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向“兩違”建設出售或供應預拌混凝土,要求從源頭上斬斷“違建”供應鏈,切實遏制新增違法建設行為。


但里水鎮區域內仍存在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偷偷為違法建設出售供應混凝土的現象,這無形之中助長了違建搶建的不良風氣,給里水鎮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帶來了阻力。


行政執法部門表示,源頭管控才是整治“兩違行為”的治本之策,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認清形勢,積極配合政府工作部署,堅決不向“兩違”建設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特別是嚴禁向超高宅基地違法建設行為供應預拌混凝土。


如若查實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向違法建設違規出售或供應混凝土的,將按照《佛山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相關規定范圍內頂格處罰,最高罰款5萬元。


溫馨提醒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未經鎮政府相關部門批準,不得向里水鎮內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未經審批通過南海區農村居民自建住宅施工申請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對象出售供應預拌混凝土,一旦發現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向違法建設行為違規出售供應預拌混凝土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法律知識小科普


根據《佛山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相關規定:違反條款 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不得向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出售預拌混凝土。”


處理條款:違反上述規定的企業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并將相關處罰結果通報同級建設部門,情節嚴重者將由同級建設部門將其違法信息錄入建筑業行業誠信管理平臺,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披露,并對其誠信記錄進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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