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3月9日晚間發布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該計劃擬分兩期實施,其中第一期于2016年實施,第二期視情況擇機實施,兩期員工持股計劃獨立存續。第一期和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募集資金總額上限均為4億元,兩期員工持股計劃募集資金總額上限為8億元。
公告顯示,出資參加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共計不超過2800人,具體參加人數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
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后委托國信證券管理,并等額認購國信證券設立的“國信三一眾享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國信三一眾享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均簡稱為“資管計劃”)中的次級份額。資管計劃份額上限均為6億份,并按照不超過2:1的比例設立優先級份額和次級份額。資管計劃主要投資范圍為三一重工股票及現金類資產。
以兩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管計劃規模上限24億元和公司3月8日的收盤價5.48元測算,資管計劃所能購買和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現有股本總額的比例不高于6%。其中,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總額將根據購買股票的價格、數量和實際出資繳款金額確定。
根據公告,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終止或清算時,若資管計劃優先級份額的預期年化收益無法實現或本金出現虧損,亦或次級份額的本金出現虧損,資金差額均由公司控股股東三一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資金補償方對上述差額部分進行資金補償,資金補償方對此承擔不可撤銷的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