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為《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惠州版本的《惠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由市政府印發。惠州的“綠色建筑”落地有望由此進入規范化的快車道。
2017年起保障房將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方案》提出,從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惠城區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計建成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重力爭達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接近或達到同期發達國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實行能耗定額管理。
根據該《方案》,從2014年1月1日起,惠城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他縣、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遞增25個百分點;從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區三舊改造項目及棚戶區改造項目均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此外,惠城區各鎮(街道)范圍內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全壽命節能環保是關鍵
什么樣的建筑才能叫做綠色建筑?根據2013年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其中,全壽命期、節約資源、和諧共生是關鍵詞。
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任俊表示,在房地產領域綠色建筑并非一味提高成本,反而通過它可以提升建筑的品位,取得更好的性價比,應結合熱、光、聲、空氣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找到平衡點打造一個宜居建筑。在他看來,提倡建筑節能不是說要人們不開空調,不開風扇,而是在提高和滿足人們居住舒適性的基礎上降低建筑能耗。
根據惠州版本的《方案》,各縣、區力爭在2014年底前完成對既有建筑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信息的調查統計,制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重點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力爭到2015年底,示范建筑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能耗總量的比例達到10%以上;將推廣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強度鋼筋,到2015年底,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以上,屈服強度400兆帕以上熱軋帶肋鋼筋用量達到總用量的45%以上。
建筑施工期間的影響也不可忽視。《方案》要求,2015年底,市區四環內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必須達到綠色生產規范。2017年底,全市范圍區內必須達到綠色生產規范。
此外,從2014年開始,市財政從市節能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對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評價標識制度建設等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對獲得國家、省級星級評價標識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具有示范意義的綠色建筑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