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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產能過剩遇“緊急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4-09-0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轉載
核心提示:“從該文件的語調來看,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在2014年上半年放松了對新增產能的控制,目的是支持經濟增長,因此中央政府下發這一則新聲明,重申嚴控產能增長的重要性。”銀河國際分析師王志文在其研報中分析,“這顯示了當局的決心,是一個正面信號。”

“從該文件的語調來看,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在2014年上半年放松了對新增產能的控制,目的是支持經濟增長,因此中央政府下發這一則新聲明,重申嚴控產能增長的重要性。”銀河國際分析師王志文在其研報中分析,“這顯示了當局的決心,是一個正面信號。”


緊急通知的背后是,隨著近年來在建項目陸續建成投產,水泥的總產能仍在增長,全行業產銷率走低,應收賬款增加,影響行業平穩運行的風險依然較大,特別是少數地區仍然存在盲目新上項目的現象。


工信部認為,這種勢頭如不及時遏制,勢必嚴重干擾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的工作大局。


“急”在哪里


通知要求,不在本地區水泥等工業結構調整方案(2013~2017年)內的項目,堅決不予核準或備案;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項目,堅決不予核準或備案。


而在7月31日,工信部發布了通知要求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同時推出了嚴格的《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這些行業是鋼鐵(煉鋼、煉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


早在2003年,水泥行業就已出現了過剩的苗頭,當年立窯等落后產能的產量占總量的78%,新型干法水泥產量占22%。而到了2012年,這一比例已經分別變成了10%和90%。也就是現在的產能過剩以新型技術工法產能為主,這幾年發生了轉變。


西方國家一般以設備利用率作為產能是否過剩的評價指標。設備利用率的正常值在79%~83%,富余20%左右是正常的。據中國水泥協會名譽會長雷前治分析,2013年中國有一半以上水泥市場的設備利用率已降至70%及以下。


這其中,2008年的投資計劃刺激了水泥行業投資的飛速發展。直到2009年9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但新建生產線卻越來越多。


2014年7月中旬,工信部公布了2014年十五大行業首批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名單,水泥行業以381家企業居首,造紙和鐵合金分列二、三位。工信部要求力爭在2014年9月底前拆除相關企業的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且不能向其他地區轉移。


水泥行業涉及產能8211.4萬噸,超過上半年工信部計劃的5050萬噸。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1~6月全國水泥累計產量11.4億噸,同比增長3.6%。2013年全國水泥累計總產量24.1億噸,同比增長9.57%。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了解到,雖然今年上半年水泥行業總體利潤總額好于2013年,同比增長52%,但走勢卻比去年同期差。目前,水泥行業有三分之一的企業在虧損。


產能等量


置換策略


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兼并重組成為行業發展的方向。工信部的政策思路是堅持控制總量和優化存量相結合。產能等量置換是一項給“出路”的政策,既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又推動存量產能調整升級和布局優化,避免出現“越淘汰越過剩”。


產能等量置換是指新(改、擴)建項目應淘汰與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相等的落后或過剩產能;減量置換是指新(改、擴)建項目應淘汰大于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的落后或過剩產能。


2010年國務院就提出了過剩行業的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但沒有明確要求,各地執行標準不一、程序不夠規范,甚至存在多次置換的問題,沒有達到控制產能總量、遏制盲目擴張的目的。


《辦法》明確,只有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才可用于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置換,且不得重復使用。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不得用于產能置換。水泥、平板玻璃是區域性產品,產能置換方案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并報省政府公告。


“化解產能過剩、提高經濟效益到了一個轉折的關鍵時期。如果新增產能剎不住,化解產能過剩就會走到邪路,越化越多,不可收拾。總量不控制,光靠化解的手段,其效果是有限的,將會帶來浪費。”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會長喬龍德在7月末的長江中下游水泥論壇上指出,水泥行業現在面臨的重大問題——產能嚴重過剩、必須遏制新增產能。


沒有合力的風險


喬龍德指出了企業、各級行業協會、各地政府機構沒有真正形成合力的風險。企業的認識不一,而各級政府的認識、表現也不一。“遏制和被遏制的矛盾和博弈很激烈,博弈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有公開的,有隱蔽的。”喬德龍說。


這是水泥工業發展歷史上從未見過的多重矛盾交織的局面。中國的節能減排達標到了一個關鍵時期;水泥企業既要兼并重組,又要保證當前的效益,又要優化存量、提升技術。


現有支持化解產能過剩的政策尚不完善。過剩產能不同于落后產能,過剩的不一定落后,可能還很先進,特別是近年來新上的項目。落后的最終難逃被淘汰的命運,而對過剩產能主要靠化解。


“化解產能過剩既要切一刀,但又不能一刀切,還應體現差別化,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對節能、環保等技術指標先進的大企業大集團,也可考慮單列紅名單,支持其通過并購重組化解過剩產能。”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巡視員呂桂新2014年7月在東北地區水泥業化解過剩提高效益論壇上表示,化解要有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


另一方面,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了解到,水泥、混凝土產品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的制修訂工作正在推進,以盡快取消32.5復合水泥標準,鼓勵生產高標號水泥,大力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2014年3月,住建部、工信部為此聯合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技術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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