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湖南省農村推廣應用散裝水泥工作開展情況,總結農村推散取得的好的經驗和做法,掌握農村推散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湖南省散辦向全省14個市、州散辦下發了《關于開展全省農村推廣應用散裝水泥情況調研的通知》。通知要求調研以市、州散辦為主,各市、州散辦負責部署所轄縣(市)有關情況的調研工作,調研內容包括本地區農村推散采取的措施、制訂的政策、規劃、試點的模式、相關企業技術裝備水平、經營情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對加快農村推散的建議。除了要求上報書面匯報材料,還下發了農村推廣應用散裝水泥情況調查表。調查表分列出三欄,包括預拌混凝土、水泥制品企業、農村散裝水泥銷售點。其中預拌混凝土一欄分列出年產能10萬立方米以上的規模站和年產能10萬立方米以下的鄉鎮站,要求上報數量、產量和使用散裝水泥量。水泥制品企業包括數量、使用散裝水泥量、外銷散裝水泥量,其中還將配備散裝設備的企業數量單列。農村散裝水泥銷售點包括數量、銷售散裝水泥量。其中要求單列出水泥企業建點數量、水泥制品企業建點數。此項調研工作的全面開展,將系統、全面地了解全省農村散裝水泥發展狀況,為進一步制定全省農村散裝水泥發展政策提供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