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導讀】
統計顯示,近年來,湖北省建筑業獲得了長足發展。尤其是自2008年以來,全行業總產值每年以千億元規模遞增,去年總產值達到6865.67億元,總量居中部第一、全國第五。然而,和江浙等先進省份相比,湖北省建筑業結構不合理、生產方式粗放、自主創新弱、發展環境不優等問題依然突出,迫切需要政府加強政策引導。江蘇、浙江、河南、湖南等省已先后出臺意見和政策,支持建筑業轉型發展。
12月3日,從湖北省住建廳獲悉,該省已于上月中旬正式出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分別從發展目標、提升發展能力、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等六大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提出了指導意見,必將為湖北省建筑業轉型升級提供強勁動力。
關鍵詞:萬億產業
2017年總產值突破1.3萬億
《意見》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末,將湖北省建筑業打造成萬億元產業;到2017年,建筑業總產值突破1.3萬億元,省外產值超4000億元,實現利稅1000億元以上,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280萬人以上,綜合競爭力、產業帶動力和經濟貢獻率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湖北特色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品牌。
關鍵詞:扶優扶強
培育15家百億建筑企業
多年來,建筑業與低技術、粗放、勞動密集等形象聯系在一起。當前,建筑市場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競爭領域越發轉移到資本運作能力、技術研發能力、科技裝備水平、品牌信用等方面,經營業務也從單一施工經營向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服務拓展。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扶優扶強、做專做精的原則,培育壯大優勢企業,支持高等級資質企業、專業企業加快發展,嚴格控制低等級總承包類企業的數量規模,形成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比例協調和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鼓勵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及勘察設計企業以代建的方式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到2017年,全省培育15家以上年產值過100億元的優勢企業,形成百億建筑企業群,產業集中度明顯提升。
關鍵詞:重獎精品
實施品牌特色發展戰略
《意見》提出,實施品牌特色發展戰略,繼續開展建筑企業綜合實力20強、建筑裝修裝飾企業10強、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前評選活動,加快推進武漢“工程設計之都”建設,組織開展“建筑強市、強縣、強鄉”命名活動,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品牌企業和地區。
《意見》鼓勵各企業創建精品工程,打造設計和工程質量品牌。對獲得省級以上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招投標中對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實施加分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企業,在頒獎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單位可直接發包其一項規模相當的工程作為獎勵;對獲得魯班獎的企業,省政府繼續實行財政獎勵政策。
關鍵詞:協同發展
構建產業聯盟 創新管理模式
《意見》還支持鼓勵大型設計、建筑企業拓展企業,發展成集設計、咨詢、施工、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支持優勢企業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和城鄉建設領域投資、建設和經營,鼓勵地方企業與央企實行戰略聯盟,協同發展。發揮湖北省橋梁產業優勢,支持設計、施工、鋼材生產、鋼構產業融合發展,增強產業帶動力,將湖北省橋梁產業打造成千億產業。
針對湖北省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粗放、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備、地方企業外拓意識不強的問題,《意見》從創新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創新企業經營管理、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提高產業外向型發展水平四個方面明確了一些引導性政策,并提出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借鑒江浙經驗,明確了建筑工業化規劃、用地、項目及財政支持等政策。
關鍵詞:重視人才
實施高端人才激勵計劃
增強創新能力關鍵在人才。湖北省建造師總量偏少,人力資源緊張已成為建筑業跨越發展的一大瓶頸,為此,《意見》提出要積極為高端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建筑業引進人才和接納大專院校畢業生納入保障性住房服務體系;要建立湖北省勘察設計大師和湖北省工程建造大師評選制度等;研究制定小型項目建造師管理辦法,對長期從事實際工作、學歷偏低、業績突出的項目經理申請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考核認定。
在科技創新方面,《意見》鼓勵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對納入國家和省計劃的建筑科研開發項目,按規定實行稅費優惠,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據實扣除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企業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 關鍵詞:政策保障
拓寬融資渠道 禁止亂收費
建筑業和勘察設計業能否搶抓機遇,實現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也取決于產業發展環境。《意見》提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強化質量安全,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為優勢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等,將建筑市場管理執法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經費,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意見》還重點提出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金融機構應積極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提供貸款、授信、保函等金融服務,鼓勵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鼓勵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對勘察設計企業開展投資業務。湖北省市縣財政在安排專項資金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支持。
此外,《意見》要求規范對企業的稅收征管行為,建筑企業從事技術轉讓、開發、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禁止向企業收取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各種保證金,禁止亂攤派亂集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統計顯示,近年來,湖北省建筑業獲得了長足發展。尤其是自2008年以來,全行業總產值每年以千億元規模遞增,去年總產值達到6865.67億元,總量居中部第一、全國第五。然而,和江浙等先進省份相比,湖北省建筑業結構不合理、生產方式粗放、自主創新弱、發展環境不優等問題依然突出,迫切需要政府加強政策引導。江蘇、浙江、河南、湖南等省已先后出臺意見和政策,支持建筑業轉型發展。
12月3日,從湖北省住建廳獲悉,該省已于上月中旬正式出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分別從發展目標、提升發展能力、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等六大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提出了指導意見,必將為湖北省建筑業轉型升級提供強勁動力。
關鍵詞:萬億產業
2017年總產值突破1.3萬億
《意見》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末,將湖北省建筑業打造成萬億元產業;到2017年,建筑業總產值突破1.3萬億元,省外產值超4000億元,實現利稅1000億元以上,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280萬人以上,綜合競爭力、產業帶動力和經濟貢獻率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湖北特色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品牌。
關鍵詞:扶優扶強
培育15家百億建筑企業
多年來,建筑業與低技術、粗放、勞動密集等形象聯系在一起。當前,建筑市場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競爭領域越發轉移到資本運作能力、技術研發能力、科技裝備水平、品牌信用等方面,經營業務也從單一施工經營向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服務拓展。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扶優扶強、做專做精的原則,培育壯大優勢企業,支持高等級資質企業、專業企業加快發展,嚴格控制低等級總承包類企業的數量規模,形成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比例協調和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鼓勵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及勘察設計企業以代建的方式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到2017年,全省培育15家以上年產值過100億元的優勢企業,形成百億建筑企業群,產業集中度明顯提升。
關鍵詞:重獎精品
實施品牌特色發展戰略
《意見》提出,實施品牌特色發展戰略,繼續開展建筑企業綜合實力20強、建筑裝修裝飾企業10強、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前評選活動,加快推進武漢“工程設計之都”建設,組織開展“建筑強市、強縣、強鄉”命名活動,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品牌企業和地區。
《意見》鼓勵各企業創建精品工程,打造設計和工程質量品牌。對獲得省級以上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招投標中對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實施加分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企業,在頒獎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單位可直接發包其一項規模相當的工程作為獎勵;對獲得魯班獎的企業,省政府繼續實行財政獎勵政策。
關鍵詞:協同發展
構建產業聯盟 創新管理模式
《意見》還支持鼓勵大型設計、建筑企業拓展企業,發展成集設計、咨詢、施工、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支持優勢企業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和城鄉建設領域投資、建設和經營,鼓勵地方企業與央企實行戰略聯盟,協同發展。發揮湖北省橋梁產業優勢,支持設計、施工、鋼材生產、鋼構產業融合發展,增強產業帶動力,將湖北省橋梁產業打造成千億產業。
針對湖北省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粗放、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備、地方企業外拓意識不強的問題,《意見》從創新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創新企業經營管理、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提高產業外向型發展水平四個方面明確了一些引導性政策,并提出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借鑒江浙經驗,明確了建筑工業化規劃、用地、項目及財政支持等政策。
關鍵詞:重視人才
實施高端人才激勵計劃
增強創新能力關鍵在人才。湖北省建造師總量偏少,人力資源緊張已成為建筑業跨越發展的一大瓶頸,為此,《意見》提出要積極為高端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建筑業引進人才和接納大專院校畢業生納入保障性住房服務體系;要建立湖北省勘察設計大師和湖北省工程建造大師評選制度等;研究制定小型項目建造師管理辦法,對長期從事實際工作、學歷偏低、業績突出的項目經理申請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考核認定。
在科技創新方面,《意見》鼓勵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對納入國家和省計劃的建筑科研開發項目,按規定實行稅費優惠,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據實扣除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企業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 關鍵詞:政策保障
拓寬融資渠道 禁止亂收費
建筑業和勘察設計業能否搶抓機遇,實現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也取決于產業發展環境。《意見》提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強化質量安全,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為優勢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等,將建筑市場管理執法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經費,按照相關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意見》還重點提出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金融機構應積極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提供貸款、授信、保函等金融服務,鼓勵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鼓勵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對勘察設計企業開展投資業務。湖北省市縣財政在安排專項資金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支持。
此外,《意見》要求規范對企業的稅收征管行為,建筑企業從事技術轉讓、開發、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禁止向企業收取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各種保證金,禁止亂攤派亂集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