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國務院辦公廳1號文件即是轉發了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隨后,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對外發布。
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綠色建筑的政策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提升綠色建筑規劃設計能力、綠色施工能力以及綠色運營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評價標識、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作為推廣手段,全面推進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的發展。
規劃重點發展低星級綠色建筑,適當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以設計標識工作為引導,逐步發展運營標識工作。
規劃明確,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十二五”期間,全區可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
規劃強調,“十二五”發展綠色建筑重點工作任務。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標準體系及技術體系、重點開展保障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資項目的綠色建筑建設、示范引導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加快實施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管理、大力發展適宜當地的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筑技術、積極發展城市中水利用。
實際上,在國家宏觀政策引導和發達城市已有經驗推動下,2011年,自治區綠色建筑工作全面啟動。
內蒙古綠色建筑工作雖然起步晚,但發展步子快。自治區成立了綠色建筑發展領導小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委員會、綠色建筑與生態城研究中心,制訂了符合自治區實際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標準規范,開通了綠色建筑網站。第一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共66人參加了住建部的組織培訓。
去年3月份,自治區專門召開了綠色建筑推廣會,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各盟市簽訂了《發展綠色建筑責任狀》,明確了各地“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和當年任務。此外,還規定對于取得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100%,取得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70%,取得一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50%。
目前,已有多個綠色建筑項目在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城市起步建設。
隨后,內蒙古自治區“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對外發布。
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綠色建筑的政策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提升綠色建筑規劃設計能力、綠色施工能力以及綠色運營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評價標識、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作為推廣手段,全面推進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的發展。
規劃重點發展低星級綠色建筑,適當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以設計標識工作為引導,逐步發展運營標識工作。
規劃明確,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十二五”期間,全區可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
規劃強調,“十二五”發展綠色建筑重點工作任務。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體系、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標準體系及技術體系、重點開展保障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資項目的綠色建筑建設、示范引導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加快實施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管理、大力發展適宜當地的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筑技術、積極發展城市中水利用。
實際上,在國家宏觀政策引導和發達城市已有經驗推動下,2011年,自治區綠色建筑工作全面啟動。
內蒙古綠色建筑工作雖然起步晚,但發展步子快。自治區成立了綠色建筑發展領導小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委員會、綠色建筑與生態城研究中心,制訂了符合自治區實際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標準規范,開通了綠色建筑網站。第一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共66人參加了住建部的組織培訓。
去年3月份,自治區專門召開了綠色建筑推廣會,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各盟市簽訂了《發展綠色建筑責任狀》,明確了各地“十二五”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和當年任務。此外,還規定對于取得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100%,取得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70%,取得一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城市配套費減免50%。
目前,已有多個綠色建筑項目在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城市起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