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動態 » 正文

吉林省四平市政府印發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9-13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吉林省散裝水泥辦公室
核心提示:吉林省四平市政府印發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通知
  8月23日,四平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印發四平市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規定的通知》(四政辦發〔2013〕40號),這是四平市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重要文件支持。

  《通知》規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四平市市區以環城路為界,環城路以內為“禁現”區域。“禁現”區域內的工程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現場攪拌混凝土(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必須使用具有資質的混凝土生產企業生產、銷售的預拌混凝土。

  《通知》要求,如存在混凝土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需要使用特種混凝土,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無法供應、混凝土累計使用總量在150立方米以下、施工現場30公里范圍內沒有預拌混凝土供應以上特殊情形,可以允許現場攪拌混凝土,但應當在使用前經所在地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備案。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