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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市加強對建筑用砂質量管理 賣不合格海砂上黑名單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6-0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網新聞中心
核心提示:浙江臺州市加強對建筑用砂質量管理 賣不合格海砂上黑名單
  近日,記者從臺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了解到,為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臺州市將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用砂質量管理,賣不合格海砂企業將上“黑名單”。 

  記者了解到,未經淡化處理的海砂具有強烈的腐蝕性,這是因為受海水侵蝕而沒有經過淡化處理的砂含有氯離子成分。如果不經淡化處理而經混凝土攪拌后用在工程建設中,超標的氯離子將嚴重腐蝕建筑中的鋼筋,甚至倒塌。 

  為了消除這種安全隱患,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不得采購未經淡化或淡化不達標的海砂。在采購淡化海砂時,必須要求銷售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每批淡化海砂的檢測報告(包括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含泥量等指標)和產品合格證。各施工企業也要對進場的淡化海砂送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淡化海砂不得使用。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將加強對預拌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生產企業和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砂監管。”臺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對檢查和抽樣檢測中發現使用未經淡化海砂、氯離子檢測不達標海砂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或發現生產企業試驗室不按規定批次對淡化海砂氯離子含量檢測的,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并對使用該批次混凝土相應的工程部位進行檢測,檢測和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混凝土生產企業承擔;若再次發生的,直接吊銷或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吊銷企業資質。 

  對于施工現場使用未經淡化海砂或氯離子含量檢測不達標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要求其停工整頓,并且將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列入臺州市工程建設黑名單記錄;再次發生的,暫停相關企業投標資格6個月,外地進臺企業直接清退出臺州建筑市場,并報省建設廳記省級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的,建議資質審批機關降低企業資質等級或吊銷企業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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