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威海市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規定》正式頒布施行,標志著威海市發展散裝水泥管理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階段。
本規定明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威海市城市規劃區及苘山、汪疃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限期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禁止的具體區域和起始日期由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告。各縣級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具體時限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
發展散裝水泥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關于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具體要求,對于推動威海市現代化幸福威海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據悉,2009-2011年,全市累計推廣散裝水泥408.56萬噸,可節約包裝紙2.45萬噸,折合節約木材134.69萬立方米,節電2942萬度,節煤3.19萬噸,燒堿8988噸;減少粉塵排放4.1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44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0.08萬噸;減少水泥損失16.34萬噸,綜合經濟效益達1.84億元,為促進威海市節能減排和經濟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本規定明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定。威海市城市規劃區及苘山、汪疃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限期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禁止的具體區域和起始日期由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告。各縣級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具體時限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
發展散裝水泥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關于節能減排和保護環境的具體要求,對于推動威海市現代化幸福威海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據悉,2009-2011年,全市累計推廣散裝水泥408.56萬噸,可節約包裝紙2.45萬噸,折合節約木材134.69萬立方米,節電2942萬度,節煤3.19萬噸,燒堿8988噸;減少粉塵排放4.1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44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0.08萬噸;減少水泥損失16.34萬噸,綜合經濟效益達1.84億元,為促進威海市節能減排和經濟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