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開發區)建管站,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要求,做好商務部、住建部“禁現”工作聯合檢查組來漢檢查迎檢準備,督促各區(開發區)加大力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決定從11月上旬開展一次全市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洪山、青山,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建建設工程,市管工程100%受檢,區管工程(含開發區)抽檢30%。
二、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預拌砂漿使用情況,預拌砂漿買賣合同及合同履行情況,預拌砂漿供貨、結算憑證等資料,各區(開發區)預拌砂漿目標完成情況。
三、檢查時間及方式
從2012年11月6日起逐區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檢查方式采取聽取匯報,查相關資料、看施工現場(區管工程抽查工地)等形式。
四、檢查小組組成
組 長:徐海清副組長:張曉秋、方章根 成 員:陳森、凌琪、李焰鋒、楊爽、各區(開發區)相關人員。
五、相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建管站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好這次檢查,準備好預拌砂漿推廣應用目標完成情況資料臺帳以及在建工程抽檢明細表,保證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受檢項目單位要按照檢查要求準備好預拌砂漿買賣合同和預拌砂漿供貨、結算憑證等資料,做好相關的迎檢準備。
(三)對檢查發現未使用預拌砂漿的,以及未按預拌砂漿買賣合同簽訂量使用的項目,當即下達限期整改行政文書。區管工程由各區(開發區)建管站自行下達。
(四)各區(開發區)建管站對下達了限期整改行政文書的工程,應按要求整改督辦,確保落實到位。對逾期未整改的,將依照《武漢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予以公示處理。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要求,做好商務部、住建部“禁現”工作聯合檢查組來漢檢查迎檢準備,督促各區(開發區)加大力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決定從11月上旬開展一次全市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洪山、青山,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建建設工程,市管工程100%受檢,區管工程(含開發區)抽檢30%。
二、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預拌砂漿使用情況,預拌砂漿買賣合同及合同履行情況,預拌砂漿供貨、結算憑證等資料,各區(開發區)預拌砂漿目標完成情況。
三、檢查時間及方式
從2012年11月6日起逐區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檢查方式采取聽取匯報,查相關資料、看施工現場(區管工程抽查工地)等形式。
四、檢查小組組成
組 長:徐海清副組長:張曉秋、方章根 成 員:陳森、凌琪、李焰鋒、楊爽、各區(開發區)相關人員。
五、相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建管站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好這次檢查,準備好預拌砂漿推廣應用目標完成情況資料臺帳以及在建工程抽檢明細表,保證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受檢項目單位要按照檢查要求準備好預拌砂漿買賣合同和預拌砂漿供貨、結算憑證等資料,做好相關的迎檢準備。
(三)對檢查發現未使用預拌砂漿的,以及未按預拌砂漿買賣合同簽訂量使用的項目,當即下達限期整改行政文書。區管工程由各區(開發區)建管站自行下達。
(四)各區(開發區)建管站對下達了限期整改行政文書的工程,應按要求整改督辦,確保落實到位。對逾期未整改的,將依照《武漢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并予以公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