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19日,浙江省散裝水泥辦公室在寧波市組織召開了全省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工作第三季度工作例會。會議由省散裝水泥辦公室主任陳利永主持,省散裝辦副主任包曉風、駱公望,11市、15個縣(市、區)散裝辦負責人共計40余人參加會議。寧波市住建委總工程師夏海明出席會議。

會議首先由設區市散裝辦主任交流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管用情況和1-9月份散裝水泥量率目標完成及機構改革情況,隨后臨安、鎮海、紹興、新昌等15個縣的散裝辦主任分別匯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專項資金征管用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陳利永在會上首先通報了全省散裝辦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情況。他指出,目前省本級和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臺州、麗水等10個市及蕭山、諸暨等47個縣已完成參公管理工作,參公比例為62%;全省散裝辦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益于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得益于省對市、市對縣較為有力工作指導,得益于與各部門密切聯系。

對專項資金征收管理工作,陳利永主任再次強調這項工作重要性,對近年來相關散裝辦及主管部門領導積極工作,整改并糾正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建設項目專項資金減免緩等問題給予高度肯定。他指出,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是推進各級散裝辦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的基礎,起到推動了浙江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三位一體”科學發展的重要作用。
會上,陳利永針對參公管理各地發展不平衡、仍有近40%縣(市、區)沒解決參公、人員素質有較大差異、散裝水泥主管部門長期借用散裝辦工作人員、部分單位無編制或嚴重缺編等問題,陳利永要求各級散裝辦主任進一步增強做好“參公”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在三個方面下好功夫:一是搶抓機遇,盡早解決散裝辦工作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工作;二是加快推進散裝辦機構參公管理工作進程;三是積極爭取,確保散裝辦編制及工作人員的基本需要。
針對專項資金管理執行過程中存在部分市、縣尚未對道路、橋梁、水利、港口等建設工程征收專項資金,個別縣(市、區)向建設工程預收專項資金存在不征、減征、免征和緩征現象,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專項資金數據不實,及用于生產、使用示范項目,技術創新等項目的專項資金嚴重不足等問題,他指出:各級散裝辦一是要統一思想,增強貫徹執行專項資金政策的責任意識;二是要部門聯動,加強對機場、道路、橋梁、水利等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的預收工作;三是要著力整改,盡快糾正免征、減征、緩征專項資金現象;四是要貫徹政策,切實做好“禁現”區域內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建設項目預收專項資金結算工作;五是要加大投入,發揮專項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明年,省下達集鎮使用預拌混凝土,城市裝飾使用預拌砂漿,物流項目資金時,當地必須配套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六是要規范管理,抓好專項資金及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最后,陳利永對全省的散裝水泥量率等目標向全省作了通報,并同與會人員分析當前浙江省散裝率依然落后于江蘇省,預拌混凝土、砂漿發展形勢嚴峻及個別市、縣(市、區)完成情況與年初設定的目標仍有較大差距等問題,提出三點解決辦法由各市,縣(市、區)散裝辦認真落實,一是提高量率指標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二加強目標考核管理,推動目標任務完成;三是嚴肅統計工作,準確上報量率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