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要求,督促部分城市加大力度推進“禁現”工作,迎接商務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檢查。9月中旬,省廳組織兩個組對武漢、襄陽、宜昌、黃石、十堰、荊門、咸寧7個城市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情況進行了巡查指導。現將巡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巡查組采取聽取“禁現”工作匯報,查看相關文件資料,走訪調研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抽查在建工程項目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對7個城市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進行了巡查和指導,并就發現的問題與當地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主體交換了意見,對下一步做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提出了建議和要求。
通過巡查了解到7個城市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了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至2012年9月,武漢、黃石、襄陽、十堰、荊門市共有預拌砂漿生產企業10家,擁有攪拌機15臺,干混砂漿運輸車27輛,干混砂漿背罐車10輛,干混砂漿罐354個,企業設計產能達到324萬噸,1-9月實際生產使用干混砂漿21萬噸。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武漢、黃石、荊門市政府高度重視砂漿“禁現”工作,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發展預拌砂漿政策,研究制定出臺了預拌砂漿管理辦法,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住建部門根據政府的要求,制定了相關的實施細則及配套措施,為砂漿“禁現”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加大宣傳推廣。7個城市積極做好國家和省有關砂漿“禁現”政策的宣傳,。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的重要意義。武漢、黃石市創新宣傳形式,在出租車的LED上流動播放宣傳字幕,襄陽市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宣傳平臺刊發“禁現”工作動態,營造使用預拌砂漿的氛圍。武漢、黃石、荊門、襄陽、十堰市為加大力度推廣預拌砂漿,召開現場觀摩會,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負責人參加,通過對預拌砂漿產品現場施工演示,大力宣傳預拌砂漿產品性能,推介預拌砂漿產品,加強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與建設、施工單位的交流合作,促進“產”“用”對接,不斷擴大預拌砂漿產品應用市場。
(三)加大資金扶持。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推動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加快發展,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關于利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發展預拌砂漿的意見》,充分發揮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政策的導向和調控作用,對三家砂漿企業的生產線投資補助246萬元,調動了砂漿企業投資者的積極性,促進了預拌砂漿生產產能的提高,為推進砂漿“禁現”工作奠定了物質基礎。武漢市干混砂漿生產企業由去年同期 的1家發展為4家,生產產能由35萬噸提高到130萬砘。
(四)強化監督管理。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提高預拌砂漿使用量,確保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取得實效,根據市、區實際情況,核定預拌砂漿的使用率和使用量,以目標管理形式簽訂責任狀,并納入目標量化考核體系,嚴格考核問責。黃石、荊門市住建部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合力推進“禁現”工作,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工作優勢,從源頭把好砂漿“禁現”的關口。要求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在工程設計、編制概算、上報計劃、確定投資、審計預算時,均應注明使用預拌砂漿;工程招標時,把使用預拌砂漿作為招標條件;施工監理單位將使用預拌砂漿作為監理內容;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采取約談、執法建議、限期整改、不良行為公示、取消工程評獎資格等措施,保證了“禁現”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策落實不到位。部分城市沒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禁現”工作的時限要求,開展砂漿“禁現”工作,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沒有出臺配套政策和措施,工作難以推進。部分城市住建部門對砂漿“禁現” 工作不夠重視,存在畏難情緒,對國家砂漿“禁現”政策宣傳力度不夠。
二是認識不到位。部分建設、施工單位對使用預拌砂漿提高工程質量,促進文明施工,保護環境的重要作用缺乏正確認識,出于短期經濟利益考慮,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投資者對投資發展預拌砂漿持觀望態度,導致預拌砂漿產業發展緩慢,砂漿“禁現”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質支撐。
三是預拌砂漿的生產使用技術標準不完善。預拌砂漿行業的生產標準,設計圖集、應用技術規程尚未編制完善,增加了砂漿“禁現”工作的操作難度。招投標、施工、監理、峻工驗收等環節沒有嚴格執行湖北省預拌砂漿預算定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盡快制定完善預拌砂漿配套政策措施。襄陽、宜昌、十堰、咸寧等市住建部門要積極做工作,爭取地方政府盡快出臺預拌砂漿生產、使用管理辦法,完善相關的配套措施,為預拌砂漿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進一步抓好砂漿“禁現”宣傳。要創新方式,利用各種形式和途徑,加大對政府相關部門、設計、圖審、監理、驗收和建設、施工單位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發展預拌砂漿對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重要意義,宣傳國家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推動更多的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
(三)加大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補貼力度。充分發揮專項資金扶持引導作用,積極培育符合產業政策的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加大對預拌砂漿物流裝備和機械化施工裝備技術的資金扶持補貼。引導投資者投資發展預拌砂漿,為開展砂漿“禁現”工作提供物質支撐。
(四)加大砂漿“禁現”執法監管力度。住建部門要將砂漿“禁現”工作納入日常的執法檢查范圍,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施工單位要進行公示,同時,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不得參加有關工程評獎活動。要加強建筑設計、項目招標、工程驗收等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預拌砂漿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推進砂漿“禁現”工作健康發展。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要求,督促部分城市加大力度推進“禁現”工作,迎接商務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檢查。9月中旬,省廳組織兩個組對武漢、襄陽、宜昌、黃石、十堰、荊門、咸寧7個城市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情況進行了巡查指導。現將巡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巡查組采取聽取“禁現”工作匯報,查看相關文件資料,走訪調研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抽查在建工程項目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對7個城市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進行了巡查和指導,并就發現的問題與當地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主體交換了意見,對下一步做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提出了建議和要求。
通過巡查了解到7個城市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了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至2012年9月,武漢、黃石、襄陽、十堰、荊門市共有預拌砂漿生產企業10家,擁有攪拌機15臺,干混砂漿運輸車27輛,干混砂漿背罐車10輛,干混砂漿罐354個,企業設計產能達到324萬噸,1-9月實際生產使用干混砂漿21萬噸。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武漢、黃石、荊門市政府高度重視砂漿“禁現”工作,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發展預拌砂漿政策,研究制定出臺了預拌砂漿管理辦法,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住建部門根據政府的要求,制定了相關的實施細則及配套措施,為砂漿“禁現”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加大宣傳推廣。7個城市積極做好國家和省有關砂漿“禁現”政策的宣傳,。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的重要意義。武漢、黃石市創新宣傳形式,在出租車的LED上流動播放宣傳字幕,襄陽市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宣傳平臺刊發“禁現”工作動態,營造使用預拌砂漿的氛圍。武漢、黃石、荊門、襄陽、十堰市為加大力度推廣預拌砂漿,召開現場觀摩會,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負責人參加,通過對預拌砂漿產品現場施工演示,大力宣傳預拌砂漿產品性能,推介預拌砂漿產品,加強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與建設、施工單位的交流合作,促進“產”“用”對接,不斷擴大預拌砂漿產品應用市場。
(三)加大資金扶持。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推動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加快發展,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關于利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發展預拌砂漿的意見》,充分發揮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政策的導向和調控作用,對三家砂漿企業的生產線投資補助246萬元,調動了砂漿企業投資者的積極性,促進了預拌砂漿生產產能的提高,為推進砂漿“禁現”工作奠定了物質基礎。武漢市干混砂漿生產企業由去年同期 的1家發展為4家,生產產能由35萬噸提高到130萬砘。
(四)強化監督管理。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提高預拌砂漿使用量,確保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取得實效,根據市、區實際情況,核定預拌砂漿的使用率和使用量,以目標管理形式簽訂責任狀,并納入目標量化考核體系,嚴格考核問責。黃石、荊門市住建部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合力推進“禁現”工作,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工作優勢,從源頭把好砂漿“禁現”的關口。要求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在工程設計、編制概算、上報計劃、確定投資、審計預算時,均應注明使用預拌砂漿;工程招標時,把使用預拌砂漿作為招標條件;施工監理單位將使用預拌砂漿作為監理內容;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采取約談、執法建議、限期整改、不良行為公示、取消工程評獎資格等措施,保證了“禁現”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策落實不到位。部分城市沒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禁現”工作的時限要求,開展砂漿“禁現”工作,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沒有出臺配套政策和措施,工作難以推進。部分城市住建部門對砂漿“禁現” 工作不夠重視,存在畏難情緒,對國家砂漿“禁現”政策宣傳力度不夠。
二是認識不到位。部分建設、施工單位對使用預拌砂漿提高工程質量,促進文明施工,保護環境的重要作用缺乏正確認識,出于短期經濟利益考慮,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投資者對投資發展預拌砂漿持觀望態度,導致預拌砂漿產業發展緩慢,砂漿“禁現”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質支撐。
三是預拌砂漿的生產使用技術標準不完善。預拌砂漿行業的生產標準,設計圖集、應用技術規程尚未編制完善,增加了砂漿“禁現”工作的操作難度。招投標、施工、監理、峻工驗收等環節沒有嚴格執行湖北省預拌砂漿預算定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盡快制定完善預拌砂漿配套政策措施。襄陽、宜昌、十堰、咸寧等市住建部門要積極做工作,爭取地方政府盡快出臺預拌砂漿生產、使用管理辦法,完善相關的配套措施,為預拌砂漿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進一步抓好砂漿“禁現”宣傳。要創新方式,利用各種形式和途徑,加大對政府相關部門、設計、圖審、監理、驗收和建設、施工單位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發展預拌砂漿對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重要意義,宣傳國家有關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推動更多的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
(三)加大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扶持補貼力度。充分發揮專項資金扶持引導作用,積極培育符合產業政策的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加大對預拌砂漿物流裝備和機械化施工裝備技術的資金扶持補貼。引導投資者投資發展預拌砂漿,為開展砂漿“禁現”工作提供物質支撐。
(四)加大砂漿“禁現”執法監管力度。住建部門要將砂漿“禁現”工作納入日常的執法檢查范圍,對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施工單位要進行公示,同時,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不得參加有關工程評獎活動。要加強建筑設計、項目招標、工程驗收等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預拌砂漿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推進砂漿“禁現”工作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