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1日,昭通市的6家混凝土企業中,有4家被同行派來的攪拌車、罐車占據,并堵了門。各自“內傷”不輕,生產停滯,事后相互揭丑。該事件將昭通混凝土企業的“內訌”公開化。
記者經過兩周的調查發現,撥開昭通6家混凝土企業之間的“暗戰”硝煙,背后是關于即將成立的昭通市混凝土協會,究竟是企業“抱團取暖”,還是壟斷經營的紛爭。
一場“內訌”
目前,昭通市共有6家混凝土企業,形成了“六雄逐鹿”的市場格局。這6家企業是昭通市交投混凝土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投公司)、昭通市湘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通公司)、 云南昊龍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昊龍公司)、昆明闊州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以下簡稱闊州公司)、昭通市興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通公司)與昭通市富廣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廣公司)。
10日,突然發生的一系列“變故”,打破了昭通混凝土行業的平靜,6家企業間的“內訌”就此徹底公開化。
當天下午2時30分許,交投、湘通、昊龍、闊州、興通5家公司各自派出兩輛攪拌車,形成一個長長的車隊,陸續開進富廣公司廠區,導致該廠區內車滿為患、水泄不通。隨后,進入廠區者與富廣公司員工發生激烈爭吵和抓扯,導致富廣公司辦公室煙灰缸、座椅等物品被砸爛。
當晚6時起至11日上午9時30分,富廣公司開始絕地反擊,派出自家罐車和人手,先后在湘通、闊州、交投3家公司大門“停留”。對此,3家涉事公司均報案求助,弄得當地公安忙活個不停。
11日晚上,湘通公司開來的一輛攪拌車輪胎爆裂、門窗受損,橫在富廣公司門口公路上。
12日凌晨2時許,經過當地公安機關出面并采取強制措施,富廣公司廠區內的外廠攪拌車全部被開離現場。
12日上午,交投、湘通、闊州等5家公司來富廣公司,看到10輛攪拌車不見了,找富廣公司理論。雙方再次發生沖突,造成交投公司員工王超受傷住院。
此次“堵門”事件,讓6家公司都很受傷。
富廣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胡永紅說,富廣公司大門被5家公司的攪拌車圍堵了36小時,致使富廣公司已裝車的24立方米混凝土(標號為C30)無法運出廠區而報廢,生產被迫完全停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近500萬元,其中包括3份本可簽到手的合同“流產”損失480萬元。
交投、湘通、闊州3家公司也是苦不堪言:大門被圍堵兩三個小時,生產完全停止,相應損失也是數以萬元計。
互揭家丑
事后,記者對此事的采訪中,富廣公司與另外5家公司互相“揭丑”,毫不隱晦地道出了昭通混凝土市場上存在或多或少的“潛規則”:
按照云南省相關部門頒發的《關于印發限期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城市名單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昭陽區從2008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現場混凝土,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可是,仍有不少施工企業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自拌,拒絕使用商品混凝土。因此,為獲取訂單,有商品混凝土企業以高額回扣為誘餌,除了對客戶請吃請喝,還會先行墊資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而各混凝土企業競相壓價、低價傾銷,往往造成商品混凝土質量以次充好,引發工程建設質量問題和經濟糾紛。
“堵門”迷局
而造成這次“內訌”的起因,是源于富廣公司沒有以貨物來折抵昭通市商品混凝土協會會費。
今年3月底,在國有股份制企業的交投公司提議下,6家混凝土公司進行了多輪談判,在6月1日達成了該協會的《合作協議》。除富廣公司外,5家混凝土公司如數繳納了50萬元履約保證金到6家公司共管賬戶上。
7月13日,作為乙方的富廣公司與作為甲方的另外5家公司簽訂協議,同意由成員單位——闊州公司派車到富廣攪拌站運送價值50萬元的合格混凝土來折抵會費。3天后,富廣向該協會開具了一張手寫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欠條,并明確表示用貨物來抵扣會費。但因各種原因,富廣的貨物與欠款都沒有到位,上述協議未能執行。
“就是因為我們公司中途退出這個非法的昭通混凝土協會后,另外5家公司認為我們不給面子,不和他們一起搞壟斷經營,他們才在10日那天聯合派車來堵我們公司大門。”胡永紅說。2日,當著5家公司的面,她拒絕了“用貨物來折抵50萬元會費”,同時宣布富廣公司退出該協會。
對于富廣公司“指控”的堵門報復說法,交投、闊州、興通、湘通、昊龍5家公司的負責人齊聲反駁。
1日,他們聯合找富廣公司解決50萬元會費繳納事項,富廣的副總經理程朝云統一解決并簽訂書面承諾,答應10日以貨抵50萬元會費。10日當天,他們開著攪拌車來富廣公司拖貨,并不是對方所說的圍堵廠區。可是,攪拌車進入廠區后,富廣公司矢口否認,商討了半個小時無果,他們準備開車走人,車子卻被對方強行扣押,才造成攪拌車在對方廠區停留了30多個小時的局面。
焦點
成立行業協會
是抱團取暖還是壟斷市場?
昭通混凝土協會成立的真實目的,到底是為了“抱團取暖”,還是為了壟斷經營,成了富廣公司與另外5家同行爭論的核心焦點。
富廣:他們想抱團提價
對于富廣公司要退出協會的原因,胡永紅說了3個理由:
該協會尚未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屬于非法組織或團體;
先前簽訂的《合作協議》所規定的6家成員單位市場占有率分配與各自的實際生產能力不匹配。“富廣公司生產能力等同于交投、昊龍、興通等3家公司,卻只占14%的產能任務和市場利潤分配比例,低于對方3家;
該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搞壟斷經營。該協會章程和合作協議中有關于“各成員單位必須統一提高混凝土價格 ,每立方米C30混凝土在原市場價300元基礎上提價30至40元,各成員單位實行統一供貨”等內容,違反了《反壟斷法》。
5家公司:
提價并未超出指導價
“昭通混凝土協會不存在搞壟斷經營,富廣公司加入協會并簽訂合作協議后出爾反爾,是有預謀的,就是趁我們商討協會成立的過程中偷偷與客戶簽供貨訂單。”
交投、闊州、興通、湘通、昊龍稱,成立協會有特殊的背景:目前,昭通6家混凝土企業的混凝土年生產能力為350萬立方米,但昭陽區目前年需混凝土市場需求卻只有60萬立方米,產能大大超過市場需求,各企業為了生存發展,競相壓格。目前的C30混凝土市場價為每立方米300元,按行業標準生產的這類混凝土實際成本卻接近300元,進入了微利時代。但一些企業卻按每立方米270元合同價進行虧本式的低價傾銷,一些企業更設法在混凝土配合比上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導致昭陽區目前混凝土市場經常出現無序競爭、惡性競爭。為此,該協會為了促使6家企業抱團取暖,規范混凝土市場,合理合法地制定了該協會各成員單位的《合作協議》。
對于富廣的質疑,他們回應稱:協會正在辦理合法手續,沒有違法行為;根據富廣公司的實際生產能力和市場占有率,這個14%的生產任務與市場分配比例已是對富廣公司進行讓步性質的照顧了;所提價格也沒有超過2000年昭通市物價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頒布的C30混凝土每立方米358元這一市場指導價。
說法
該協會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云南律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舉
“從該協會制定的章程與合作協議來看,這個協會有違反《反壟斷法》,對昭陽區混凝土市場實行壟斷經營的嫌疑!”王德舉的理由是:
一、該協會就算成立,也只能是讓會員單位形成合力,為入會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政企協調、管理支持和維權服務。但在實際操作中,該協會卻讓轄區所有企業入會并對混凝土商品統一提價,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二、該協會的《合作協議》制定了各入會企業的生產任務與銷售任務,比如規定交投占16%、闊州占14%、昊龍占21%,并規定各入會企業的混凝土年度供貨量不得低于年度分配市場供應量指標的80%,低于80%扣減合作單位年度利潤分配的15%。這些協議條款明顯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銷售數量以及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三、該協會制定的《合作協議》要求入會企業不得對客戶暗中實行價格補貼或返利,還對低于協會商議價銷售混凝土的入會企業按差價的5倍進行處罰,也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的規定。
記者經過兩周的調查發現,撥開昭通6家混凝土企業之間的“暗戰”硝煙,背后是關于即將成立的昭通市混凝土協會,究竟是企業“抱團取暖”,還是壟斷經營的紛爭。
一場“內訌”
目前,昭通市共有6家混凝土企業,形成了“六雄逐鹿”的市場格局。這6家企業是昭通市交投混凝土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投公司)、昭通市湘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通公司)、 云南昊龍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昊龍公司)、昆明闊州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以下簡稱闊州公司)、昭通市興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通公司)與昭通市富廣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廣公司)。
10日,突然發生的一系列“變故”,打破了昭通混凝土行業的平靜,6家企業間的“內訌”就此徹底公開化。
當天下午2時30分許,交投、湘通、昊龍、闊州、興通5家公司各自派出兩輛攪拌車,形成一個長長的車隊,陸續開進富廣公司廠區,導致該廠區內車滿為患、水泄不通。隨后,進入廠區者與富廣公司員工發生激烈爭吵和抓扯,導致富廣公司辦公室煙灰缸、座椅等物品被砸爛。
當晚6時起至11日上午9時30分,富廣公司開始絕地反擊,派出自家罐車和人手,先后在湘通、闊州、交投3家公司大門“停留”。對此,3家涉事公司均報案求助,弄得當地公安忙活個不停。
11日晚上,湘通公司開來的一輛攪拌車輪胎爆裂、門窗受損,橫在富廣公司門口公路上。
12日凌晨2時許,經過當地公安機關出面并采取強制措施,富廣公司廠區內的外廠攪拌車全部被開離現場。
12日上午,交投、湘通、闊州等5家公司來富廣公司,看到10輛攪拌車不見了,找富廣公司理論。雙方再次發生沖突,造成交投公司員工王超受傷住院。
此次“堵門”事件,讓6家公司都很受傷。
富廣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胡永紅說,富廣公司大門被5家公司的攪拌車圍堵了36小時,致使富廣公司已裝車的24立方米混凝土(標號為C30)無法運出廠區而報廢,生產被迫完全停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近500萬元,其中包括3份本可簽到手的合同“流產”損失480萬元。
交投、湘通、闊州3家公司也是苦不堪言:大門被圍堵兩三個小時,生產完全停止,相應損失也是數以萬元計。
互揭家丑
事后,記者對此事的采訪中,富廣公司與另外5家公司互相“揭丑”,毫不隱晦地道出了昭通混凝土市場上存在或多或少的“潛規則”:
按照云南省相關部門頒發的《關于印發限期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城市名單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昭陽區從2008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現場混凝土,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可是,仍有不少施工企業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自拌,拒絕使用商品混凝土。因此,為獲取訂單,有商品混凝土企業以高額回扣為誘餌,除了對客戶請吃請喝,還會先行墊資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而各混凝土企業競相壓價、低價傾銷,往往造成商品混凝土質量以次充好,引發工程建設質量問題和經濟糾紛。
“堵門”迷局
而造成這次“內訌”的起因,是源于富廣公司沒有以貨物來折抵昭通市商品混凝土協會會費。
今年3月底,在國有股份制企業的交投公司提議下,6家混凝土公司進行了多輪談判,在6月1日達成了該協會的《合作協議》。除富廣公司外,5家混凝土公司如數繳納了50萬元履約保證金到6家公司共管賬戶上。
7月13日,作為乙方的富廣公司與作為甲方的另外5家公司簽訂協議,同意由成員單位——闊州公司派車到富廣攪拌站運送價值50萬元的合格混凝土來折抵會費。3天后,富廣向該協會開具了一張手寫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欠條,并明確表示用貨物來抵扣會費。但因各種原因,富廣的貨物與欠款都沒有到位,上述協議未能執行。
“就是因為我們公司中途退出這個非法的昭通混凝土協會后,另外5家公司認為我們不給面子,不和他們一起搞壟斷經營,他們才在10日那天聯合派車來堵我們公司大門。”胡永紅說。2日,當著5家公司的面,她拒絕了“用貨物來折抵50萬元會費”,同時宣布富廣公司退出該協會。
對于富廣公司“指控”的堵門報復說法,交投、闊州、興通、湘通、昊龍5家公司的負責人齊聲反駁。
1日,他們聯合找富廣公司解決50萬元會費繳納事項,富廣的副總經理程朝云統一解決并簽訂書面承諾,答應10日以貨抵50萬元會費。10日當天,他們開著攪拌車來富廣公司拖貨,并不是對方所說的圍堵廠區。可是,攪拌車進入廠區后,富廣公司矢口否認,商討了半個小時無果,他們準備開車走人,車子卻被對方強行扣押,才造成攪拌車在對方廠區停留了30多個小時的局面。
焦點
成立行業協會
是抱團取暖還是壟斷市場?
昭通混凝土協會成立的真實目的,到底是為了“抱團取暖”,還是為了壟斷經營,成了富廣公司與另外5家同行爭論的核心焦點。
富廣:他們想抱團提價
對于富廣公司要退出協會的原因,胡永紅說了3個理由:
該協會尚未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屬于非法組織或團體;
先前簽訂的《合作協議》所規定的6家成員單位市場占有率分配與各自的實際生產能力不匹配。“富廣公司生產能力等同于交投、昊龍、興通等3家公司,卻只占14%的產能任務和市場利潤分配比例,低于對方3家;
該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搞壟斷經營。該協會章程和合作協議中有關于“各成員單位必須統一提高混凝土價格 ,每立方米C30混凝土在原市場價300元基礎上提價30至40元,各成員單位實行統一供貨”等內容,違反了《反壟斷法》。
5家公司:
提價并未超出指導價
“昭通混凝土協會不存在搞壟斷經營,富廣公司加入協會并簽訂合作協議后出爾反爾,是有預謀的,就是趁我們商討協會成立的過程中偷偷與客戶簽供貨訂單。”
交投、闊州、興通、湘通、昊龍稱,成立協會有特殊的背景:目前,昭通6家混凝土企業的混凝土年生產能力為350萬立方米,但昭陽區目前年需混凝土市場需求卻只有60萬立方米,產能大大超過市場需求,各企業為了生存發展,競相壓格。目前的C30混凝土市場價為每立方米300元,按行業標準生產的這類混凝土實際成本卻接近300元,進入了微利時代。但一些企業卻按每立方米270元合同價進行虧本式的低價傾銷,一些企業更設法在混凝土配合比上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導致昭陽區目前混凝土市場經常出現無序競爭、惡性競爭。為此,該協會為了促使6家企業抱團取暖,規范混凝土市場,合理合法地制定了該協會各成員單位的《合作協議》。
對于富廣的質疑,他們回應稱:協會正在辦理合法手續,沒有違法行為;根據富廣公司的實際生產能力和市場占有率,這個14%的生產任務與市場分配比例已是對富廣公司進行讓步性質的照顧了;所提價格也沒有超過2000年昭通市物價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頒布的C30混凝土每立方米358元這一市場指導價。
說法
該協會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云南律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舉
“從該協會制定的章程與合作協議來看,這個協會有違反《反壟斷法》,對昭陽區混凝土市場實行壟斷經營的嫌疑!”王德舉的理由是:
一、該協會就算成立,也只能是讓會員單位形成合力,為入會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政企協調、管理支持和維權服務。但在實際操作中,該協會卻讓轄區所有企業入會并對混凝土商品統一提價,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二、該協會的《合作協議》制定了各入會企業的生產任務與銷售任務,比如規定交投占16%、闊州占14%、昊龍占21%,并規定各入會企業的混凝土年度供貨量不得低于年度分配市場供應量指標的80%,低于80%扣減合作單位年度利潤分配的15%。這些協議條款明顯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銷售數量以及分割銷售市場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三、該協會制定的《合作協議》要求入會企業不得對客戶暗中實行價格補貼或返利,還對低于協會商議價銷售混凝土的入會企業按差價的5倍進行處罰,也違反了《反壟斷法》關于“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