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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強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誠信管理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2-06-2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預拌干粉砂漿網
核心提示:上海加強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誠信管理
  日前,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下發通知,要求該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嚴格禁止使用現場配制自拌砂漿。通知規定,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現場配制自拌砂漿(以下簡稱“禁現”)。施工現場使用包裝干混(粉)砂漿的應采用攪拌機攪拌,并應有防揚塵設施;散裝干混砂漿應采用與散裝筒倉連接成一體的連續式攪拌器攪拌,禁止在濕拌砂漿或者干混砂漿中外摻黃砂等材料?;炷翂γ?、蒸壓灰砂磚墻面和加氣混凝土砌塊墻面抹灰應由材料供應商提供配套干混界面砂漿和預拌砂漿,干混界面砂漿應對基層墻體進行全覆蓋處理。

  通知強調,加強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質量誠信管理。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取得備案證明,并具備持續穩定的質量保證能力,企業內部實驗室應通過試驗室評估認定。預拌砂漿企業應加強原材料和配合比等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與管理,確保產品質量。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向建設工程供應預拌砂漿時,應按規定提供格式與書寫規范的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產品型式檢驗報告(有效期1年)和出廠檢驗報告,并做好產品技術質量跟蹤服務。施工企業應建立預拌砂漿合格供應商名錄,不得采購使用無備案證明的預拌砂漿產品。監理單位應監督施工企業執行“禁現”規定,及時制止現場自拌砂漿行為,對“禁現”不執行的行為應及時報告工程監督機構。監理單位應對照核查施工企業合格供應商名錄,督促施工企業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見證預拌砂漿的質量復試,發現復試不合格應責成施工企業全數退貨,加強預拌砂漿施工過程質量監管,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預拌砂漿施工質量驗收。

  據悉,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將加大對施工企業違反“禁現”規定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同時,加強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并對生產企業和施工現場的預拌砂漿實行監督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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