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凌晨,鄭州市文化路(北環至三全路段)東半幅約4公里的快車道上,被過往的混凝土攪拌車撒滿了水泥。昨日上午,因清掃難度大,負責該路段清掃工作的20多名環衛工聯合起來,推著清掃三輪車站在路中央,當街攔截起過往混凝土罐車,試圖讓罐車司機當街清掃。被攔截的5輛罐車中的一輛被攔截長達4小時。最后,在交警和派出所民警的協調下,被攔截罐車被放行。

罐車拋撒的沙土石子鋪滿了路面
【事發】
20多名環衛工當街攔截過往水泥罐車
昨日中午,記者接反映后當即趕赴事發現場。在鄭州市國基路和文化路交叉口北約50米東半幅的快車道上,一輛水泥罐車橫在路中央,四周站有20多名環衛工。環衛工們的4輛三輪車并排停放在車頭處,堵住車輛不讓開走。
現場一環衛負責人石女士說,昨日凌晨,途經該路段的混凝土罐車向該路段的東半幅拋撒了很多水泥,因夜晚罐車車速很快,攔截起來危險,昨天天一亮,環衛工開始聯合起來攔截。

安裝防拋撒裝置,才能根治罐車拋撒現象
“他們晚上開車瘋跑,隨意向城市街道拋撒水泥,他們可能感覺無所謂。但對于我們環衛工來說,清掃起來十分困難。為了讓這些罐車司機們清掃街道,我們才來抓現行的。”石女士說,從昨日早上到上午11時許,環衛工們共攔截5輛罐車,其中這輛扣的時間最長,約4小時,“我們希望他們要么當街清掃干凈,要么拿一些錢,以便我們雇人雇車去徹底清理”。
現場,被攔4小時不讓走的罐車司機馬某稱,因罐車停留時間長,里邊所拉的混凝土已不能使用,損失約6000元。但對于他這輛車是否在路面拋撒有水泥,馬某否認:“那么多混凝土車從這兒過,不是我的車撒的”。
僵持4個多小時后,在交警和派出所民警的協調下,該被攔截罐車被放行。
【現場】
4公里長快車道撒滿了沙土石子
記者驅車沿文化路(北環至三全路段)察看發現,整個東半幅約4公里長的其中一個快車道,被拋撒出約2米寬的沙土石子帶。因路面碎石子的摩擦,本報采訪車試圖路邊停靠拍照時,剎車有些困難和危險。
據現場的環衛工們介紹,昨日凌晨剛拋撒后,路面上全是黏稠的水泥,經過昨日一上午的風化和晾曬及過往車輛碾壓,水泥變成了沙土和碎石子。車輛一過,塵土飛揚,十分嗆人。
“路面上到處是碎石子,路面較滑,過往騎車的人已經摔倒好幾個了。”環衛工聶玉忠說,他們從昨日早上7時許開始清掃,直到昨日上午11時許,只清理了文化路(陳寨南一街至國基路段)一小段的距離,“早上清掃時,水泥塊還粘著地,還得用鐵锨一點點刮。好不容易清掃到一起后,往哪兒傾倒又成了問題。因為市內的垃圾中轉站不允許傾倒建筑垃圾,無奈,我們只能加班,想辦法拉到黃河邊去。因為我們攔截的罐車司機都不承認是他們拋撒的,如果我們不把路面清掃干凈,我們就要受罰,因此我們只能自個想辦法清理”。
【交警】
罐車隨意拋撒屬“無意”處罰無據
該路段的環衛負責人石女士無奈地說:“我們攔車,警察說人家罐車會因此受到很大損失,這個責任我們擔不起。還說這是我們之間的糾紛,讓我們去找罐車公司領導解決。我們上哪去找?即使費勁找到了,人家不承認我們能咋辦?以后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反映,有關部門能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查處嗎?”
昨日,記者就此事以市民身份致電金水區執法局咨詢,一值班人員說:“遇到這事,市民可向執法局舉報。如果抓到現行還可以,但這種事往往不好抓到現行。再發生這種事你們可向轄區廟李執法中隊舉報,如果到時執法人員不忙的話,應該可以去現場查處。”
當記者撥通廟李執法中隊電話詢問此事時,一值班人員稱,他是白班,此事不太清楚。
對此,鄭州市交警五大隊宣傳民警表示,交通法規上有一條“機動車不得隨意遺撒、飄散載運物”,交警可按此規定處罰,但這種車拋撒是無意的,不符合“隨意”即“故意”拋撒的規定,因此交警也沒有對罐車進行處罰的依據,交警只能檢查證照、車牌號等是否存在問題。

這些沙土石子咋處理讓環衛工犯了難
【建議】
應給罐車完善“穿褲子”工程
針對此現象,有關技術人員曾介紹,由于混凝土運輸車出廠時并不具備防拋撒裝置,所以在運輸車拐彎、起步、剎車時易發生拋撒現象。
據記者了解,早在2004年,針對水泥罐車拋撒現象,太原市政府就曾出臺整治措施進行綜合治理,要求在2004年2月15日前,全市249輛混凝土運輸車必須安裝預防拋撒的裝置,改裝并且加裝硬件設施,達到防拋撒的目的。負責此項工作的太原市綜合執法局責令要求所有混凝土運輸車輛必須完備完善運輸車“穿褲子”工程。有的單位還在加裝防護板的基礎上,專門定制了雙層防護袋,用鉤子掛在輸出口尾部,將防拋撒任務進行到底。對于在此工作中出現的領導不重視、行動不及時、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拋撒的單位,太原市綜合執法局將對其做出警告處罰,直至取消生產資質能力。
那么目前鄭州市整治水泥罐車拋撒的情況是怎樣的呢?
鄭州市交警部門一民警透露,按規定,混凝土罐車在每拉完一車混凝土后,應該清洗罐體之后,再去拉下一車,這樣可以減少拋撒,但鄭州市目前很多水泥罐車為了多拉快跑,一般不清理或者簡單清理后就開始接著拉。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相關交通安全條例,對于在高速路和城市快速路拋撒的,交警一旦抓到現行即可處以200元罰款,而對于在市區內拋撒的,僅處以50元罰款,因懲處力度有限,這種現象目前尚未得以有效遏制。
該交警建議,根本解決之道是,罐車企業應該完善罐車的防拋撒裝置,以防止拋撒現象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