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住建委歷時4個月,對179個建設工程項目、102個在建工程項目以及55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進行檢查,結果顯示:蕪湖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情況總體良好。對于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相關部門將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進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由蕪湖市住建委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的檢查組,對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共建筑等,分5個專項進行了抽查,其中住宅工程100項,面積約96.8萬平方米,涉及住宅小區72個,面積約1321萬平方米,并重點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回頭看”。從檢查結果看,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質量能夠保證,存在質量隱患能及時消除;建設單位的質量意識增強;各責任主體的質量體系基本健全,質量行為基本規范;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不良行為基本消除。
據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少數建設單位在執行施工許可制度、質量報監制度上仍存在缺失,一些保障性住房工程仍未及時辦理質量監督、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部分監理單位存在管理不嚴,現場監理人員不到位,不按規定進行監理等問題;部分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到位,公司對項目部管理松散;裂縫、混凝土成型較差等質量通病問題仍然存在等。對于發現問題的相關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將繼續推行“紅、黃、藍、綠”四色管理制度,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約成本,真正起到警戒和震懾作用。
由蕪湖市住建委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的檢查組,對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公共建筑等,分5個專項進行了抽查,其中住宅工程100項,面積約96.8萬平方米,涉及住宅小區72個,面積約1321萬平方米,并重點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回頭看”。從檢查結果看,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質量能夠保證,存在質量隱患能及時消除;建設單位的質量意識增強;各責任主體的質量體系基本健全,質量行為基本規范;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不良行為基本消除。
據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少數建設單位在執行施工許可制度、質量報監制度上仍存在缺失,一些保障性住房工程仍未及時辦理質量監督、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部分監理單位存在管理不嚴,現場監理人員不到位,不按規定進行監理等問題;部分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到位,公司對項目部管理松散;裂縫、混凝土成型較差等質量通病問題仍然存在等。對于發現問題的相關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將繼續推行“紅、黃、藍、綠”四色管理制度,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約成本,真正起到警戒和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