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建設局,白銀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單位:
依據《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和甘建價[2008]539號《關于印發〈甘肅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建筑材料實際情況及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對建筑材料的需求,測算編制了白銀地區二○一一年第四季度建設工程一類材料指導價和預拌商品砼市場指導價,現公布執行,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價格憑建筑業企業2011年換發的《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與《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甘建價[2009]358號等現行各類定額及白銀地區基價配套執行。
二、附表未列入的一類材料,如實際發生價差,施工單位在采購前,應事先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及時辦理簽證手續,附采購憑證報市造價管理站審核批準后執行。
三、凡一類材料均以第四季度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相應定額規定的材料消耗量為計算基礎,以本通知附表所列指導價格,同現行各類定額白銀地區基價附錄“材料綜合預算價格”的差額進行調整。
四、本通知自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已辦理結算的工程不再進行調整。
五、本通知所列指導價各縣區(除平川區外)參照執行。
六、本通知由白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