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規劃控制管理,促進行業的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湖州市日前出臺了《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規劃控制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
該《管理規定》結合湖州的實際,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項目監管力度。主要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完善:一是根據市場供需和行業發展的現狀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布局進行了調整。加強“十二五”期間規劃布局,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項目實行市統一規劃,分縣區規模控制;二是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權限和程序。新建和改擴建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項目,由市項目審批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縣區不得自行審批;對已批準項目規定限期建成投產;三是嚴格企業(項目)資質和備案管理。對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和預拌砂漿備案審查實行動態管理;四是進一步加強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項目主機設備(產能)實行認定管理;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產品質量、使用等環節監督管理力度;五是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嚴格控制單個企業分散布點;未經項目審批行政主管部門(市經信委)批準擅自新建、改擴建,將不予產能認定,并由政府相關部門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依法查處。
《管理規定》的出臺,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明確審批權限、分區域控制、加強監管等措施,使湖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布局更加科學合理,管理更加規范,對湖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必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該《管理規定》結合湖州的實際,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項目監管力度。主要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完善:一是根據市場供需和行業發展的現狀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布局進行了調整。加強“十二五”期間規劃布局,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項目實行市統一規劃,分縣區規模控制;二是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權限和程序。新建和改擴建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項目,由市項目審批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縣區不得自行審批;對已批準項目規定限期建成投產;三是嚴格企業(項目)資質和備案管理。對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和預拌砂漿備案審查實行動態管理;四是進一步加強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項目主機設備(產能)實行認定管理;進一步加大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產品質量、使用等環節監督管理力度;五是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嚴格控制單個企業分散布點;未經項目審批行政主管部門(市經信委)批準擅自新建、改擴建,將不予產能認定,并由政府相關部門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依法查處。
《管理規定》的出臺,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明確審批權限、分區域控制、加強監管等措施,使湖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布局更加科學合理,管理更加規范,對湖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必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