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來的項目“卡殼”了
剛過天命之年的安徽樅陽籍企業家李友東怎么也沒有想到,回鄉投資辦廠的道路會變得如此艱難。他目前的最大期望是,企業能早日“合法”地開工。
2010年年初,樅陽縣官埠橋鎮黨委、政府領導來到鄰近的桐城市,邀請在當地發展的老鄉李友東回鄉投資,并向他著重推薦了位于該鎮黃華村的一塊土地。長期在建筑領域打拼的李友東通過朋友,找來經營商品混凝土的王洪林作為合伙人,前往樅陽進行實地考察。隨后,兩人決定共同投資3000萬元,新建年產60萬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項目,并注冊成立了樅陽縣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筑公司”)。
為了讓當地政府了解這一項目的前景,天筑公司總經理王洪林特意邀請了官埠橋鎮幾大班子的十幾位領導前往他位于池州的商品混凝土項目考察。據王洪林介紹,當時鎮領導對于該項目表示認可,并承諾提供便利和優惠政策。
商品混凝土又稱預拌混凝土,它的推廣應用可以促進建筑工業化、專業化,提高混凝土的質量,還可以節約水泥,保護環境。2009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臺216號令,自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辦法》。
該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領導,將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發展政策和措施,促進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的發展。安慶市、樅陽縣政府部門也先后出臺過相關文件,要求各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推廣預拌混凝土。
按理說,這樣一個政府鼓勵提倡、并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應當順理成章地通過立項審批。然而,該項目在立項過程中“卡殼”了,不僅沒有獲得樅陽縣發改委的項目備案,也沒有取得商品混凝土的營業執照。
2011年5月19日,歷時數月的申報,樅陽縣發改委終于就這一項目對官埠橋鎮政府作出通知。這份文號為“發改項目(2011)41號”的通知顯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鼓勵類建設項目。根據投資體制改革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予以備案。請據此到相關部門辦理項目用地、環評等有關手續后,按照項目備案中建設內容組織實施。”
該文件的附件——項目備案表中,“主要產品名稱及數量”一欄明確顯示:“年產商品混凝土60萬立方米”。
但僅僅過了6天,樅陽縣發改委的這一紙通知就成了一張廢紙。
據王洪林回憶,5月24日晚,鎮里姚書記打來電話,表示發改委要收回通知。“他說,縣里要開黨代會,另外一家企業在上訪,為了安定團結,先把通知收回來,以后再協調。”王洪林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5月25日,天筑公司上交了其中一份通知。“我們本以為,他們只是把文件暫時收了回去,沒想到,這個項目被廢止了。”據公司一名負責人介紹,直到他們前往土地部門辦理土地掛牌手續時,才知道發改委已經通知各部門,該項目被廢止,不再辦理相關手續。更讓他不能接受的是,樅陽縣發改委并沒有向天筑公司出具任何書面通知。
8月11日,記者見到了天筑公司獲得的一份文件。這份文號為“發改項目(2011)48號”的通知稱,“《關于樅陽縣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備案通知》文件,因校對有誤,現決定廢止。”落款時間是2011年5月25日。
天筑公司認為,既然是文件校對有誤,就應當對其中的內容進行更正,而不應是沒有了下文。
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樅陽縣發改委副主任左向東,詢問文件中“校對有誤”該如何解釋。左向東向記者透露了實情:“真正的原因是縣政府與霽玲公司(即樅陽霽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承諾,10年之內,不準上馬同類項目。”
“我們當初忽略了這個環節,所以就批了。”左向東強調,天筑公司的商品混凝土項目符合產業政策,本來是應當批準立項的,“但是,政府承諾在先,怎么能不遵守承諾呢?”
據他介紹,由于這個項目是由官埠橋鎮負責招商引資的,直到項目審批時,發改委才知道是商品混凝土項目。“如果我們早知道,一定會告訴他實情,叫他不要搞了。”
當記者問道,為何不在文件中如實地進行表述廢止的理由時,左向東坦言:“把政府承諾的事寫進文件里有些不妥,當時找個原因就收回來了。”
“縣政府承諾10年內不批準新上同類項目”
樅陽縣政府與霽玲公司之間究竟有什么樣的承諾?該承諾又有著怎樣的約束力?帶著上述疑問,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了霽玲公司。
該公司總經理劉福友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書面材料。這份由樅陽縣政府辦公室出具的“承諾函”稱,“鑒于你公司擬投資2280萬元新建商品混凝土項目,要求縣政府給予相關承諾,根據縣政府研究的意見,現將有關問題函復如下:一、縣政府承諾10年內不批準新上同類項目……四、該項目投產后,必須能滿足市場需求。”“承諾函”的落款時間為2007年5月28日。
據劉福友介紹,他原先在上海經營建筑和服裝。2007年,他在縣里有關領導的邀請下回鄉投資。“后來我考慮到市場不好,就走了。政府又找到我們,再次勸說,讓我回來。”
“回來還是有點害怕,樅陽縣的建材市場并不景氣,沒有政府的扶持,根本做不下去。”據劉福友解釋,正是在這種前提下,他向縣政府提出,“能不能給一個優惠政策?”經過雙方的不斷商談,樅陽縣政府作出了上述承諾。
“當時的縣領導說,這不是我個人說了算的,這是政府的承諾,肯定有效。”劉福友告訴記者,這份承諾函是經過當時樅陽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的。盡管如此,但他還是拿不準,為此咨詢了很多部門,最后得到的答復是“有效的”。
據劉福友介紹,由于商品混凝土的價格要高于自拌混凝土,因此,前者在樅陽縣建材市場的銷售并不好,如果再有一家企業上馬,勢必增加他的經營壓力。于是,當他得知另外一家同類企業即將立項的消息后,立馬找到了縣里的主要領導。“他們說,承諾繼續有效,否則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對此,左向東表示,站在發改委的角度,應當引導商品混凝土企業有序的發展,而不應當只有一家企業,如果全部取消現場攪拌的話,一家企業是肯定滿足不了市場需求的。據了解,目前來自安慶、銅陵等地企業的商品混凝土已經進入樅陽市場。“但是過去有承諾,就應當遵守。”左向東說。
樅陽縣政府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是個歷史問題,根源正是縣政府當初的承諾。
關于天筑公司申報的商品混凝土項目,上述負責人表示,這是符合產業政策的,省里都出臺文件鼓勵發展商品混凝土,縣里應當貫徹落實。“縣里主要領導現在都在關注,問題正在處理之中。”
該負責人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如果天筑公司認為行政決議不合法,可以向(樅陽縣政府)上級法制辦申請撤銷。”
天筑公司稱縣政府曾提示可以“先生孩子后辦酒”
“我是正正當當想來辦企業的,可是1年多了,什么手續都沒有,真是天大的笑話。”王洪林對立項遭到“卡殼”非常不解。
據王洪林介紹,目前天筑公司已經購置了兩條生產線、3臺混凝土泵車、12輛攪拌車,基礎建設已經完工,3600平方米的辦公樓正在開工建設,項目投資累計已完成2800多萬元。早在2010年6月,公司就支付了土地的補償款260多萬元。
“如果不能開工生產的話,還要影響到許多下家。”據他介紹,部分設備及原材料只付了首付款。“到時候,這些企業也要跟著倒霉,最后和我們打官司,討回余款。”
由于天筑公司沒有獲得立項以及商品混凝土的經營執照,無法開工生產,公司也不能從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此外,前期投入的部分資金也來自貸款——這都讓公司合伙人度日如年。
既然沒有取得任何手續,公司為何要開工建設呢?
“去年7月,我曾提出簽一個招商引資框架協議,他說我們這里不要簽,你先辦土地掛牌,所以我們就交了補償費等。”王洪林回憶道,因為立項的事多次找過鎮里領導,但是得到的答復是,只要你們全部搞好了,縣政府自然給你們批下來。“他們的意思是,先生孩子,后辦酒。”王洪林說。
他告訴記者,7月底,安慶市組織“三比三看”活動,市領導帶隊來到樅陽進行考察,公司數月前就接到鎮里通知,做好準備工作。為此,公司上下非常振奮,特意把場地修整一番,做起了地平、門樓等,還插上了100多面彩旗,花了好幾十萬元。“結果,他們沒有來,當時我的心里就涼了。”
8月11日,記者見到了官埠橋鎮黨委書記姚尚龍。他首先強調:“我們并沒有給他們(天筑公司)什么承諾”。
“我巴不得他們盡快開工,早點生產,有稅收,解決就業,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姚尚龍說。
當記者提及天筑公司無法立項的問題時,他表示,這是縣政府職能部門的事,我們這一級政府,能做的都做了。“我們要服從縣政府領導,只能向他們匯報。”隨后,他以開會為由中斷了記者的采訪。
據了解,擁有近百萬人口、地域1800多平方公里、一山一水一分田的樅陽縣,是傳統的農業大縣,經濟薄弱,工業落后。近年來,樅陽縣委縣政府調整戰略發展思路,立足工業強縣,大力招商引資。
為此,2011年3月21日,樅陽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外來投資的若干意見》,其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凡是落戶我縣的招商引資項目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時,企業只需按規定提供有效的相關資料,其他事項由‘全程代理’單位與行政服務中心銜接,限時辦結。未按時辦結的,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天筑公司商品混凝土立項一事仍然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明確答復。
擺在天筑公司面前的現實是,工程已經上馬,如果撤資,將面臨更大的損失。但從目前性質上看,這個項目屬于“未批先建”。令人疑惑的是,位于樅陽縣進出要道的項目工地上已經呈現出一片繁忙的景像,龐大的水泥罐體拔地而起,沿路的綜合樓已經蓋到了第二層,但是政府有關部門并沒有下文明令禁止施工。
對此,樅陽縣發改委表示,已經通知官埠橋鎮政府了,要求項目停工。“至于現在還在不在建,我不知道。那是個人行為,責任自己承擔。”左向東說。
剛過天命之年的安徽樅陽籍企業家李友東怎么也沒有想到,回鄉投資辦廠的道路會變得如此艱難。他目前的最大期望是,企業能早日“合法”地開工。
2010年年初,樅陽縣官埠橋鎮黨委、政府領導來到鄰近的桐城市,邀請在當地發展的老鄉李友東回鄉投資,并向他著重推薦了位于該鎮黃華村的一塊土地。長期在建筑領域打拼的李友東通過朋友,找來經營商品混凝土的王洪林作為合伙人,前往樅陽進行實地考察。隨后,兩人決定共同投資3000萬元,新建年產60萬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項目,并注冊成立了樅陽縣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筑公司”)。
為了讓當地政府了解這一項目的前景,天筑公司總經理王洪林特意邀請了官埠橋鎮幾大班子的十幾位領導前往他位于池州的商品混凝土項目考察。據王洪林介紹,當時鎮領導對于該項目表示認可,并承諾提供便利和優惠政策。
商品混凝土又稱預拌混凝土,它的推廣應用可以促進建筑工業化、專業化,提高混凝土的質量,還可以節約水泥,保護環境。2009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臺216號令,自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辦法》。
該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領導,將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發展政策和措施,促進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的發展。安慶市、樅陽縣政府部門也先后出臺過相關文件,要求各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推廣預拌混凝土。
按理說,這樣一個政府鼓勵提倡、并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應當順理成章地通過立項審批。然而,該項目在立項過程中“卡殼”了,不僅沒有獲得樅陽縣發改委的項目備案,也沒有取得商品混凝土的營業執照。
2011年5月19日,歷時數月的申報,樅陽縣發改委終于就這一項目對官埠橋鎮政府作出通知。這份文號為“發改項目(2011)41號”的通知顯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鼓勵類建設項目。根據投資體制改革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予以備案。請據此到相關部門辦理項目用地、環評等有關手續后,按照項目備案中建設內容組織實施。”
該文件的附件——項目備案表中,“主要產品名稱及數量”一欄明確顯示:“年產商品混凝土60萬立方米”。
但僅僅過了6天,樅陽縣發改委的這一紙通知就成了一張廢紙。
據王洪林回憶,5月24日晚,鎮里姚書記打來電話,表示發改委要收回通知。“他說,縣里要開黨代會,另外一家企業在上訪,為了安定團結,先把通知收回來,以后再協調。”王洪林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5月25日,天筑公司上交了其中一份通知。“我們本以為,他們只是把文件暫時收了回去,沒想到,這個項目被廢止了。”據公司一名負責人介紹,直到他們前往土地部門辦理土地掛牌手續時,才知道發改委已經通知各部門,該項目被廢止,不再辦理相關手續。更讓他不能接受的是,樅陽縣發改委并沒有向天筑公司出具任何書面通知。
8月11日,記者見到了天筑公司獲得的一份文件。這份文號為“發改項目(2011)48號”的通知稱,“《關于樅陽縣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備案通知》文件,因校對有誤,現決定廢止。”落款時間是2011年5月25日。
天筑公司認為,既然是文件校對有誤,就應當對其中的內容進行更正,而不應是沒有了下文。
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樅陽縣發改委副主任左向東,詢問文件中“校對有誤”該如何解釋。左向東向記者透露了實情:“真正的原因是縣政府與霽玲公司(即樅陽霽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承諾,10年之內,不準上馬同類項目。”
“我們當初忽略了這個環節,所以就批了。”左向東強調,天筑公司的商品混凝土項目符合產業政策,本來是應當批準立項的,“但是,政府承諾在先,怎么能不遵守承諾呢?”
據他介紹,由于這個項目是由官埠橋鎮負責招商引資的,直到項目審批時,發改委才知道是商品混凝土項目。“如果我們早知道,一定會告訴他實情,叫他不要搞了。”
當記者問道,為何不在文件中如實地進行表述廢止的理由時,左向東坦言:“把政府承諾的事寫進文件里有些不妥,當時找個原因就收回來了。”
“縣政府承諾10年內不批準新上同類項目”
樅陽縣政府與霽玲公司之間究竟有什么樣的承諾?該承諾又有著怎樣的約束力?帶著上述疑問,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了霽玲公司。
該公司總經理劉福友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書面材料。這份由樅陽縣政府辦公室出具的“承諾函”稱,“鑒于你公司擬投資2280萬元新建商品混凝土項目,要求縣政府給予相關承諾,根據縣政府研究的意見,現將有關問題函復如下:一、縣政府承諾10年內不批準新上同類項目……四、該項目投產后,必須能滿足市場需求。”“承諾函”的落款時間為2007年5月28日。
據劉福友介紹,他原先在上海經營建筑和服裝。2007年,他在縣里有關領導的邀請下回鄉投資。“后來我考慮到市場不好,就走了。政府又找到我們,再次勸說,讓我回來。”
“回來還是有點害怕,樅陽縣的建材市場并不景氣,沒有政府的扶持,根本做不下去。”據劉福友解釋,正是在這種前提下,他向縣政府提出,“能不能給一個優惠政策?”經過雙方的不斷商談,樅陽縣政府作出了上述承諾。
“當時的縣領導說,這不是我個人說了算的,這是政府的承諾,肯定有效。”劉福友告訴記者,這份承諾函是經過當時樅陽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的。盡管如此,但他還是拿不準,為此咨詢了很多部門,最后得到的答復是“有效的”。
據劉福友介紹,由于商品混凝土的價格要高于自拌混凝土,因此,前者在樅陽縣建材市場的銷售并不好,如果再有一家企業上馬,勢必增加他的經營壓力。于是,當他得知另外一家同類企業即將立項的消息后,立馬找到了縣里的主要領導。“他們說,承諾繼續有效,否則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對此,左向東表示,站在發改委的角度,應當引導商品混凝土企業有序的發展,而不應當只有一家企業,如果全部取消現場攪拌的話,一家企業是肯定滿足不了市場需求的。據了解,目前來自安慶、銅陵等地企業的商品混凝土已經進入樅陽市場。“但是過去有承諾,就應當遵守。”左向東說。
樅陽縣政府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是個歷史問題,根源正是縣政府當初的承諾。
關于天筑公司申報的商品混凝土項目,上述負責人表示,這是符合產業政策的,省里都出臺文件鼓勵發展商品混凝土,縣里應當貫徹落實。“縣里主要領導現在都在關注,問題正在處理之中。”
該負責人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如果天筑公司認為行政決議不合法,可以向(樅陽縣政府)上級法制辦申請撤銷。”
天筑公司稱縣政府曾提示可以“先生孩子后辦酒”
“我是正正當當想來辦企業的,可是1年多了,什么手續都沒有,真是天大的笑話。”王洪林對立項遭到“卡殼”非常不解。
據王洪林介紹,目前天筑公司已經購置了兩條生產線、3臺混凝土泵車、12輛攪拌車,基礎建設已經完工,3600平方米的辦公樓正在開工建設,項目投資累計已完成2800多萬元。早在2010年6月,公司就支付了土地的補償款260多萬元。
“如果不能開工生產的話,還要影響到許多下家。”據他介紹,部分設備及原材料只付了首付款。“到時候,這些企業也要跟著倒霉,最后和我們打官司,討回余款。”
由于天筑公司沒有獲得立項以及商品混凝土的經營執照,無法開工生產,公司也不能從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此外,前期投入的部分資金也來自貸款——這都讓公司合伙人度日如年。
既然沒有取得任何手續,公司為何要開工建設呢?
“去年7月,我曾提出簽一個招商引資框架協議,他說我們這里不要簽,你先辦土地掛牌,所以我們就交了補償費等。”王洪林回憶道,因為立項的事多次找過鎮里領導,但是得到的答復是,只要你們全部搞好了,縣政府自然給你們批下來。“他們的意思是,先生孩子,后辦酒。”王洪林說。
他告訴記者,7月底,安慶市組織“三比三看”活動,市領導帶隊來到樅陽進行考察,公司數月前就接到鎮里通知,做好準備工作。為此,公司上下非常振奮,特意把場地修整一番,做起了地平、門樓等,還插上了100多面彩旗,花了好幾十萬元。“結果,他們沒有來,當時我的心里就涼了。”
8月11日,記者見到了官埠橋鎮黨委書記姚尚龍。他首先強調:“我們并沒有給他們(天筑公司)什么承諾”。
“我巴不得他們盡快開工,早點生產,有稅收,解決就業,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姚尚龍說。
當記者提及天筑公司無法立項的問題時,他表示,這是縣政府職能部門的事,我們這一級政府,能做的都做了。“我們要服從縣政府領導,只能向他們匯報。”隨后,他以開會為由中斷了記者的采訪。
據了解,擁有近百萬人口、地域1800多平方公里、一山一水一分田的樅陽縣,是傳統的農業大縣,經濟薄弱,工業落后。近年來,樅陽縣委縣政府調整戰略發展思路,立足工業強縣,大力招商引資。
為此,2011年3月21日,樅陽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外來投資的若干意見》,其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凡是落戶我縣的招商引資項目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時,企業只需按規定提供有效的相關資料,其他事項由‘全程代理’單位與行政服務中心銜接,限時辦結。未按時辦結的,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天筑公司商品混凝土立項一事仍然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明確答復。
擺在天筑公司面前的現實是,工程已經上馬,如果撤資,將面臨更大的損失。但從目前性質上看,這個項目屬于“未批先建”。令人疑惑的是,位于樅陽縣進出要道的項目工地上已經呈現出一片繁忙的景像,龐大的水泥罐體拔地而起,沿路的綜合樓已經蓋到了第二層,但是政府有關部門并沒有下文明令禁止施工。
對此,樅陽縣發改委表示,已經通知官埠橋鎮政府了,要求項目停工。“至于現在還在不在建,我不知道。那是個人行為,責任自己承擔。”左向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