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蘇州高新區建設局,各有關預拌混凝土企業:
根據局《關于開展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綜合性檢查活動的通知》(蘇建函建〔2011〕46號)和《關于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開展重點抽查的通知》(蘇建函建〔2011〕63號),5月4~7日,局組織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開展了重點抽查。現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以隨機抽查方式共抽查全市22家企業,其中城區1家,高新區2家,吳中區3家,相城區2家,吳江市3家,昆山市4家,太倉市2家,常熟市3家,張家港2家。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當地主管部門開展本次綜合性檢查活動、企業自查、企業質量管理等情況。
從檢查結果看,各市、區主管部門均按要求開展了行業自查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進行了書面通報。大多數企業能按文件和規范要求,建立起質量保證體系和臺帳資料,對原材料、試驗室、拌樓等關鍵崗位、環節設立控制措施。其中,蘇州杭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市建國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常熟常龍混凝土有限公司質量管理水平較高。但是,全行業的整體質量管理仍處于較低水平,質量意識比較淡薄,管理措施不盡到位,相當一部分企業在資質標準和試驗室要求方面還不達標,個別企業還存在數據資料的弄虛作假現象。本次檢查中,共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21份,提出各類問題134項、次。
二、主要問題
1.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執行
(1)未按GB/T 27025-2008要求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2)未按GB/T 27025-2008要求制定質量手冊,技術負責人未對企業編制的質量手冊進行審批。
(3)技經人員和專職試驗人員數量不符合《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蘇州市商品混凝土企業試驗室技術管理要求》(以下簡稱《試驗室要求》),人員變更未向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和換發新證。
(4)未按《試驗室要求》建立完整的試驗室管理制度。
2. 原材料質量控制
(1)進場材料名稱、數量登記與實際不符;材料質保書未留存或與實際批號不符;運輸帶散落料未統一管理,混入原料使用。
(2)集料堆放無明顯標識和有效硬化隔離,致使材料混雜,影響產品質量;部分企業料場積水,場地環境較差,泥漿等雜質未清理。
(3)原材料檢測復試、試配驗證等批量、頻次不足;未按規定進行批次留樣,留樣數量和時間不足;留樣使用容器和封樣不規范。
3.試驗室條件及管理
(1)部分企業未按施工方法和材料進行配比設計和試配;配比設計進行生產時,未根據試配情況對生產用材料提出管理要求,造成生產用材與設計條件間相互脫離;混凝土試配記錄未明確配置強度,對試配結果沒有綜合評價;試配記錄未表明原材料性能指標;當前生效的生產配合比沒有相應設計資料,生產配比沒有進行驗證;發布的配比表未經試驗室主任簽字,未明確材料品種規格。
(2)原材料的復試指標不全,對沒有能力復試的項目如氯離子、堿含量等,未按要求進行委托試驗;多數試驗室的水泥抗壓抗折試驗機、混凝土壓力試驗機不具備數據自動采集功能,個別無恒加載功能;個別具備能力的企業未建立數據管理制度,電腦試驗數據丟失嚴重。
(3)部分試驗室的設備疏于維護,檢定過期,試驗、養護設備損壞未及時維修。部分成型室和標養室溫濕度控制能力不達標;個別養護室采用噴水養護,與規范要求不符;部分標養室存放無編號試塊,有代做試塊嫌疑;個別企業使用自制標養室替代水泥標養箱;有抗滲要求,卻無抗滲試塊。
(4)部分試驗室設備未建立一機一檔;原材料批號、試驗編號、試件編號以及生產批號等管理不規范,記錄之間無關聯,甚至數據缺失嚴重;個別企業試驗數據與試件數量、設備狀態相違背,數據真實性存疑。
(5)部分企業混凝土成型管理不到位,沒有成型記錄或成型記錄不完整,試件留置達不到規范要求;個別試驗室試件無編號,大量到期試塊未試壓,存在代做試塊的嫌疑。
4.生產控制和管理
(1)部分產品配比及摻料,沒有通過試配驗證即投入生產;對配比的調整沒有制度性規定或有規定不執行;配合比通知單內容不完整,粉砂、細石等材料的生產,沒有摻料比例要求及依據;多數企業忽視石子含水率影響;部分企業生產配料目標值與配比通知值不一致,存在隨意調整配比的情況;生產配料記錄中單盤集料誤差超過規范要求。
(2)部分生產設備計量誤差較大,達不到規范要求;個別企業生產設備計量檢定已過期仍在生產;個別拌樓計量設備無自校記錄。
(3)生產設備未建立一機一檔;部分企業混凝土攪拌時間不足30秒,不符合規范要求。
(4)塌落度抽測次數過少,部分企業未記錄施工現場坍落度抽測情況。
(5)對甲供膨脹劑,企業普遍未將其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大部分粉狀外加劑的計量管理處于失控狀態。
三、處理意見
根據本次抽查結果,對存在問題較多的蘇州南久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張家港市合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國產實業(蘇州)新興建材有限公司、蘇州星火管樁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請各市、區住建部門根據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結合本通報意見,督促企業做好各項整改工作,并于6月底組織復核。復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局。同時,結合日常工作加強對混凝土企業的巡查和監管,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整治廠區、堆場、試驗室、拌樓等重要場所;強化原材料質量控制;完善試驗室和拌樓生產環節管理,確保各項措施制度到位,提高成品質量。
根據局《關于開展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綜合性檢查活動的通知》(蘇建函建〔2011〕46號)和《關于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行業開展重點抽查的通知》(蘇建函建〔2011〕63號),5月4~7日,局組織對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開展了重點抽查。現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以隨機抽查方式共抽查全市22家企業,其中城區1家,高新區2家,吳中區3家,相城區2家,吳江市3家,昆山市4家,太倉市2家,常熟市3家,張家港2家。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當地主管部門開展本次綜合性檢查活動、企業自查、企業質量管理等情況。
從檢查結果看,各市、區主管部門均按要求開展了行業自查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進行了書面通報。大多數企業能按文件和規范要求,建立起質量保證體系和臺帳資料,對原材料、試驗室、拌樓等關鍵崗位、環節設立控制措施。其中,蘇州杭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市建國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常熟常龍混凝土有限公司質量管理水平較高。但是,全行業的整體質量管理仍處于較低水平,質量意識比較淡薄,管理措施不盡到位,相當一部分企業在資質標準和試驗室要求方面還不達標,個別企業還存在數據資料的弄虛作假現象。本次檢查中,共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21份,提出各類問題134項、次。
二、主要問題
1.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執行
(1)未按GB/T 27025-2008要求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2)未按GB/T 27025-2008要求制定質量手冊,技術負責人未對企業編制的質量手冊進行審批。
(3)技經人員和專職試驗人員數量不符合《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蘇州市商品混凝土企業試驗室技術管理要求》(以下簡稱《試驗室要求》),人員變更未向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和換發新證。
(4)未按《試驗室要求》建立完整的試驗室管理制度。
2. 原材料質量控制
(1)進場材料名稱、數量登記與實際不符;材料質保書未留存或與實際批號不符;運輸帶散落料未統一管理,混入原料使用。
(2)集料堆放無明顯標識和有效硬化隔離,致使材料混雜,影響產品質量;部分企業料場積水,場地環境較差,泥漿等雜質未清理。
(3)原材料檢測復試、試配驗證等批量、頻次不足;未按規定進行批次留樣,留樣數量和時間不足;留樣使用容器和封樣不規范。
3.試驗室條件及管理
(1)部分企業未按施工方法和材料進行配比設計和試配;配比設計進行生產時,未根據試配情況對生產用材料提出管理要求,造成生產用材與設計條件間相互脫離;混凝土試配記錄未明確配置強度,對試配結果沒有綜合評價;試配記錄未表明原材料性能指標;當前生效的生產配合比沒有相應設計資料,生產配比沒有進行驗證;發布的配比表未經試驗室主任簽字,未明確材料品種規格。
(2)原材料的復試指標不全,對沒有能力復試的項目如氯離子、堿含量等,未按要求進行委托試驗;多數試驗室的水泥抗壓抗折試驗機、混凝土壓力試驗機不具備數據自動采集功能,個別無恒加載功能;個別具備能力的企業未建立數據管理制度,電腦試驗數據丟失嚴重。
(3)部分試驗室的設備疏于維護,檢定過期,試驗、養護設備損壞未及時維修。部分成型室和標養室溫濕度控制能力不達標;個別養護室采用噴水養護,與規范要求不符;部分標養室存放無編號試塊,有代做試塊嫌疑;個別企業使用自制標養室替代水泥標養箱;有抗滲要求,卻無抗滲試塊。
(4)部分試驗室設備未建立一機一檔;原材料批號、試驗編號、試件編號以及生產批號等管理不規范,記錄之間無關聯,甚至數據缺失嚴重;個別企業試驗數據與試件數量、設備狀態相違背,數據真實性存疑。
(5)部分企業混凝土成型管理不到位,沒有成型記錄或成型記錄不完整,試件留置達不到規范要求;個別試驗室試件無編號,大量到期試塊未試壓,存在代做試塊的嫌疑。
4.生產控制和管理
(1)部分產品配比及摻料,沒有通過試配驗證即投入生產;對配比的調整沒有制度性規定或有規定不執行;配合比通知單內容不完整,粉砂、細石等材料的生產,沒有摻料比例要求及依據;多數企業忽視石子含水率影響;部分企業生產配料目標值與配比通知值不一致,存在隨意調整配比的情況;生產配料記錄中單盤集料誤差超過規范要求。
(2)部分生產設備計量誤差較大,達不到規范要求;個別企業生產設備計量檢定已過期仍在生產;個別拌樓計量設備無自校記錄。
(3)生產設備未建立一機一檔;部分企業混凝土攪拌時間不足30秒,不符合規范要求。
(4)塌落度抽測次數過少,部分企業未記錄施工現場坍落度抽測情況。
(5)對甲供膨脹劑,企業普遍未將其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大部分粉狀外加劑的計量管理處于失控狀態。
三、處理意見
根據本次抽查結果,對存在問題較多的蘇州南久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張家港市合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國產實業(蘇州)新興建材有限公司、蘇州星火管樁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請各市、區住建部門根據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結合本通報意見,督促企業做好各項整改工作,并于6月底組織復核。復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局。同時,結合日常工作加強對混凝土企業的巡查和監管,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整治廠區、堆場、試驗室、拌樓等重要場所;強化原材料質量控制;完善試驗室和拌樓生產環節管理,確保各項措施制度到位,提高成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