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壽縣消委會成功調解一起因建筑材料砂漿王使用過后出現泛堿現象而引發的消費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680余元。
據了解,2010年10月,消費者馬某在仁壽縣文林鎮彭某的門市內購買了某建筑有限公司生產的高效砂漿王共計88包,購價2640元,暫未付款。在使用該砂漿王后,馬某發現墻體產生白色灰泡,出現一定質量問題。隨后,馬某立即與廠商聯系。廠方派人檢查時發現抹上的石灰數天后產生泡殼,自動脫落,判定為泛堿現象。
2011年6月8日,在與經銷商彭某協商未果后,馬某投訴至仁壽縣消委會,請求維權。受訴后,消委會工作人員多次到現場分析原因,并電話與廠商、經銷商進行溝通協調。7月12日,縣消委會本著互諒互讓的調解原則再一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馬某和彭某達成調解協議:尚未支付的原材料款2640元,馬某不再支付;彭某一次性補償馬某損失費4680元;從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不再追究對方責任。
消委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選擇建筑材料一定要到具有正規手續的經銷商處購買,并妥善保存購物憑證,以便維權。
據了解,2010年10月,消費者馬某在仁壽縣文林鎮彭某的門市內購買了某建筑有限公司生產的高效砂漿王共計88包,購價2640元,暫未付款。在使用該砂漿王后,馬某發現墻體產生白色灰泡,出現一定質量問題。隨后,馬某立即與廠商聯系。廠方派人檢查時發現抹上的石灰數天后產生泡殼,自動脫落,判定為泛堿現象。
2011年6月8日,在與經銷商彭某協商未果后,馬某投訴至仁壽縣消委會,請求維權。受訴后,消委會工作人員多次到現場分析原因,并電話與廠商、經銷商進行溝通協調。7月12日,縣消委會本著互諒互讓的調解原則再一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馬某和彭某達成調解協議:尚未支付的原材料款2640元,馬某不再支付;彭某一次性補償馬某損失費4680元;從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不再追究對方責任。
消委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選擇建筑材料一定要到具有正規手續的經銷商處購買,并妥善保存購物憑證,以便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