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政府向14個市(州)、省政府有關部門發出《通知》,印發經國務院批準的《甘肅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要求抓緊做好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報批工作,強化規劃的實施管理,凡是未取得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不得審批其建設用地。
《通知》強調,要抓緊做好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報批工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層層分解落實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約束性指標,并不得突破。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下級規劃修編、報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各級規劃特別是縣、鄉兩級規劃修編的質量。要強化《規劃》實施的管理,編制相關規劃必須符合《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和總體布局安排。要強化《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嚴格依據《規劃》做好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預審建設項目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和建設項目用地、審核城鄉和村鎮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編制土地整治專項規劃、土地執法檢查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科學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從實際出發,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經濟政策,科學編制好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凡是未取得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不得審批其建設用地。此外,《通知》還對全省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完成審批時間、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等提出了相關要求。
《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各類傳播媒介,做好規劃的宣傳、發布工作,讓公民了解、掌握規劃的目標、期限、范圍、地塊用途和政策措施,增強公民遵守規劃和珍惜土地、節約用地的意識,接受公民對規劃實施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