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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已過去三分之一 保障房能否達到所占20%預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1-05-04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人民網
核心提示:2011年已過去三分之一 保障房能否達到所占20%預期?
  今年五一勞動節期間,溫家寶總理到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設工地,看望堅守崗位的建筑工人。溫總理說,中央十分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措、設計到施工全過程的質量和管理運營機制是他關心的三個問題。

  按照今年計劃,國家規定的保障性住房要在住宅建設中占一定比例,全國的目標是20%,北京提出要超過20%甚至達到30%。盡管年初中央與地方簽訂保障房“軍令狀”,但保障房能否真正落實到位仍是全體國民的最大疑問。

  2011年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 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

  2010年12月27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北京出席全國財政工作座談會上說, 2011年在全國范圍內新增公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今年要再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共1000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中央財政預算擬安排補助資金1030億元,比上年增加265億元。各級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大幅度增加投入。

  2011年初,中央與地方簽訂保障房“軍令狀”。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與各省級政府簽訂了今年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將1000萬套保障房建設任務分解到各地。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十二五”時期要“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3600萬套”。

  地方政府是落實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主體。國務院國資委日前下發通知,要求中央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的投入力度。發改委要求有關央企要及時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規劃、進度安排、項目資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通過多種途徑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

  保障房供給誰住? 應由戶籍居民向全體國民轉變

  針對北京市的保障房,從首都之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南”中獲悉,四類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對象分別為:

  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5年,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限價商品住房的供應對象為“針對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征地拆遷涉及的農民家庭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家庭”。

  廉租房供應對象第一條提出“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

  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的一項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實際常住人口為1972萬人,其中登記流動人口763.8萬人。有學者預言,北京市常住人口年增長量平均每年都在50萬人以上。在北京長期生活的非京籍人口,數字絕非少數,他們的住房需求或更強烈。

  中國人民大學城市規劃與管理系主任葉裕民教授告訴人民網記者,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要從根本上穩定房價,其中一點要增加城市住房供給。加大多層次住房建設力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的居住需求,特別是切實加快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并盡快本著“以全體國民為本”的原則,向非當地戶籍居民開放保障性住房市場。

  建設方只向政府負責 保障房質量如何保證?

  近日,有網文披露,包頭市最大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出現質量問題,“部分新房墻面水泥疏松得像土塊一樣,一使勁就能捏碎”。后據調查,這個棚戶區改造項目部分樓房確實存在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目前施工方正在進行修復,包頭市政府表示將嚴厲查處相關責任人。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商品房的業主主要來自市場,而保障房是政府委托開發商建設的,保障房建設方主要向政府負責,而住戶的博弈能力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也就是說,保障房的建設方只要在政府方面獲得了認可,即基本上可以不用面對成千上萬的住戶,這也是各地保障房質量出現問題的根源所在。

  溫家寶強調,保障性住房建設要講規模,講質量,講配套。所謂規模,就是說保障性住房要在住宅建設中占一定比例,全國的目標是20%,北京提出要超過20%甚至達到30%。所謂配套,就是戶型要多種多樣,戶型雖小但功能齊全;注意設施配套,有學校、幼兒園、醫院或診所,靠近地鐵或公交線路,使大家感到方便。所謂質量,就是從設計、施工、監理到驗收都要堅持“質量第一”的理念。所有建筑都要重視質量,保障性住房更要重視,要確保每根鋼筋的使用、每塊混凝土的澆注、每個門窗的安裝都要達到安全要求,這是百年大計。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表示,一千萬套的保障房正在緊鑼鼓進行中,地方政府也簽訂了責任狀,到底能否做到做好,能否建出質量過硬的房子,并且分配合理,還是令人擔憂。

  保障房建設資金如何保證? 1.3萬億元資金缺口仍大

  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政府主要是做好指導、規劃和資本金補充保障工作,建設和運營管理要靠企業。

  據住建部估算,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所需資金至少1.3萬億元。按照有關規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統計報道稱,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2.7萬億元,今年可拿出2000多億元。

  但目前來看,保障房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缺口,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正在逐漸加大資金投入,以支持保障房建設計劃的順利完成。目前保障房建設可見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撥款1300億元;地方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10%,按足額到位測算最多1350億元;中央撥款及地方土地出讓金兩項能達2000多億元,也僅僅是所需總資金1.3萬億的零頭,其余大部分資金缺口需要依靠金融機構來完成。

  據媒體報道,萬科是最早參與保障房建設項目的房企之一,并且其參建的保障房涵蓋公租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多種類型項目。但令人吃驚的是,萬科在廣州首個企業主導的公租房項目萬匯樓,運營3年至今依然未找到合理的盈利模式。某房地產開發商說,“連萬科在公租房上也還玩不轉,更不要說我們了。”

  央行營管部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貸款將進一步向保障性住房傾斜,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開發貸款余額241.7億元,比2011年年初增加64億元,占全部房地產開發貸款新增額的55.4%。

  盡管如此,業內人士分析,將國家及地方政府各種資金來源考慮在內后,仍有近萬億元的資金缺口,此問題仍是各級政府面臨的最大難題。

  業內人士建議,今年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為 1000萬套,較去年幾乎翻了一番,而公租房將成為其中的“主力軍”。既要大力發展公租房這種融合保障和市場的有力“武器”,也要加快促進市場化租賃房的供應,讓更為廣泛的社會群體通過租賃解決“住有所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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